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特别是对超限源头企业加强整治,对存在多次超限违法情况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在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上亮实招,求实效,以“零容忍”的治超高压态势,严打、严防、严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决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首先,执法人员进企业,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车队长以及安全员宣贯什么是“一超四罚”并告知单位处罚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其次,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落实企业对源头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停业整顿期间执法人员前往企业以及停车场进行检查,根据企业车辆信息核对车辆是否全部停放到位,一旦发现有车辆未在停车场的通知企业重新开始计算停业整顿时间。
最后,对相关“一超四罚”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企业车辆信息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以及动态监管信息平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限超载以及超速行为,要求企业如发现存在超速行驶要立即联系驾驶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今后,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大力贯彻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做好货运企业普法宣传工作,提升货运企业规范经营程度,营造稳定有序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路产路权,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性。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