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快速处理一起铁路沿线焚烧秸秆事件
发布日期:2022-06-10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6月1日晚9时许,青盐线K358+400处铁路桥下,村民蔡某,男,63岁,为图省事,不顾镇村秸秆双禁相关要求,在菜籽地私自放火焚烧秸秆,被村巡逻队迅速制止,但有一小处已经烧着,过火面积约7平方米。晚9点30分,接到滨海港高铁车间预警信息,滨海县双段长办公室立即传达给街道段长,街道指令镇农业农村局和村干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该火点已被当地群众扑灭。因扑灭及时,未造成更大范围影响。目前,该村民已被属地派出所带走处罚,正在报批拘留。

盐城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6月2日上午,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铁路办副主任商颖到现场会同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滨海车间组织县、街道、村对着火情况进行复盘。当日印发《关于做好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抓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尤其是秸秆禁烧工作,秸秆双禁期间对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回头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起到“训诫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二是立即对已产生秸秆尤其是铁路两侧秸秆进行清运、消除隐患;三是充分发挥村级护路站作用,结合秸秆禁烧,加大对铁路沿线的巡逻力度,严防死守,坚决打好铁路安全和蓝天保卫攻坚战。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盐城市全市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示范段创建工作方案》,对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漂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进行清理。要充分发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改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打造安全环境示范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盐城市铁路办)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