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2-00180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2-09-19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
时 效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13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交办规划〔2019〕62号)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港口岸线资源,切实提升集约化利用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交通厅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其中交通是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领域,进一步盘活存量港口岸线资源是落实国家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同时,我省加快落实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建设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要求,港口是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和双向开放的重要门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均对加快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江苏濒江临海,海江河湖兼备,长江和京杭运河两条国家水运主通道穿境而过,水运发展的资源条件得天独厚。我省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级以上泊位数、亿吨大港数等多项指标名列全国前茅,是全国水运大省。港口岸线作为港口建设发展的依托,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龙头性资源。目前,我省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码头手续不完备、长期闲置,影响全省港口高质量发展大局。特别是沿江港口可连片开发深水岸线资源日益紧张,剩余1公里以上可开发深水岸线长度不足70公里。今年4月,吴政隆书记在镇江督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时强调,要持续抓好沿江产业转型升级、岸线保护等工作,守护好美丽岸线、一江清水,坚定不移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月25日,许昆林省长在江苏海事局调研时强调:要加快水运大通道扩能升级,优化航路和锚地布局,加强岸线码头资源整合,推动形成“小岸线,大码头”,增强物流供应链弹性。因此,加快推进港口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做出的战略举措。
二、《指导意见》主要特点
(一)聚焦提高港口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问题。2017年,我省出台了《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我厅同步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经过几年贯彻落实,全省港口岸线综合利用成效明显,但多数偏向于“退港还城”和“退港还生态”,在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面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本次《指导意见》聚焦整合岸线资源,从盘活、利用、监管等方面全链条、系统化推动整合工作:一是整合效益低下的港口岸线,二是整合开发方式粗放的港口岸线,三是规范完备码头相关手续,四是盘活闲置废弃的港口岸线。
(二)明确港口岸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方向。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工作直接涉及有关企业的整合或搬迁。结合我省实际,《指导意见》在盘活岸线资源和提升利用效能两个方面分别提出当前阶段重点推进的四个方向:一是优选项目,释放盘活资源潜能;二是完善结构,提高岸线利用效率;三是强化供给,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把握重点,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充分考虑港口岸线资源综合利用定位差异。目前我省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方面还有不少差异,既有港口岸线资源禀赋差异、国家(省)赋予所承载港口功能定位差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差异等;也有因公共物流码头和产业项目配套码头角色定位不同,在单位岸线吞吐量、单位岸线税收等指标上存在的差异。《指导意见》中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推动各区域、各类型港口岸线资源整合齐头并进。
(四)形成港口岸线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合力。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工作推进难度大,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非单一条线所能推动。《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地方政府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合力推动岸线资源整合工作走实、走稳、走远。一是加强港口岸线利用全过程监管,二是鼓励港口岸线利用机制创新,三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四是实施台账动态化管理,五是有序开展试点探索。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加快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提升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能、严格港口岸线资源监督管理、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应遵循的总体方针、基本原则,主要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加快港口岸线资源整合。重点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效益低的、开发方式粗放的、手续不完备的、闲置废弃的已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提出分类整合的路径和措施,实现港口岸线资源的“腾笼”。
第三部分提升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能。重点以目标为导向,针对整合的港口岸线、在用的港口岸线以及新使用港口岸线,分类施策,提出释放盘活资源潜能、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现港口岸线资源的“腾笼换凤”。
第四部分严格港口岸线资源监督管理。重点从加强港口岸线利用全过程监管、鼓励港口岸线利用机制创新两个方面提出加强港口岸线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保障。重点从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实施台账动态化管理、有序开展试点探索三个方面保障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举措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