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三个聚焦”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日期:2022-09-06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

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安排,坚持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协同联动、法制保障,持续优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动力,为实现新时代的“后发先至”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探索新型船检模式。8月22日下午,市交通执法支队船检人员与船舶“鸿远97”船东代表坐在摄像头前,与船舶现场修理人员建立视频连线,对该轮船底外板、水尺标志、海底门、螺旋桨和舵等项目进行了远程检验。船舶“鸿远97”隶属于连云港善光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张家港港新码头进行装载货物,该船舶现已进入检验周期。为保证船舶能够尽快投入生产运营,船东急需完成船舶法定检验项目,取得合格证书,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接到申请后,支队迅速响应,通过与船东、船务公司进行视频连线,由船舶修理现场工作人员将需要检验的项目一一通过视频实时传送给后台验船师,经检验合格后,同意该轮下水运行,节省了企业运营成本。支队还开通咨询热线,通过电话和线上工作群实现全天候在线答疑,及时解答疫情防控船检工作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船舶检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支队船检中队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创新,不断拓展船舶检验新模式,推出弹性班车、远程船检等服务,让群众跑腿“做减法”、技术指导“做加法”,共完成小型船舶检验试点139艘,完成船舶建造检验185艘,完成营运检验961艘次,其中远程检验231艘次,有效解决船东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辖区航运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聚焦服务品牌建设,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发展。8月26日上午,在中复连众风力发电叶片生产基地,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正对装载在大货车上的叶片进行勘验,核对车货信息、确认装载货物已固定、标志标识设置齐全,并及时将勘验情况上传至后台进行审批。此次18件风力叶片将统一运输至我市港口码头,经海上运输至某海上风力发电基地进行组装。支队围绕省局大件运输“二重三化”服务品牌建设,配合市局行政服务处做好大件运输的现场勘验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细落实,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水平,实行工作日延时服务,推广应用双休日、节假日提前预约和上门服务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申请人一些急、特大件运输的办理需求。同时,与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一对一”服务机制,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大件运输办理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支撑大件运输行业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

通过上述举措,我市大件运输许可办理时间在原来的基础上缩短了50%,今年以来共高效办理大件运输许可6091件,极大节省了有关企业的办件时间和经营成本,切实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聚焦柔性监管模式,打造公正透明法制环境。8月31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相关要求,此次行动提前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抽查操作流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企业名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3家重点港口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支队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于年初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和跨部门综合监管计划,与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有效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力争实行一次检查全面覆盖,减少频繁检查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干扰和影响;进一步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制定《重点领域监管计划》《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针对性地突出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减少或者避免不分轻重主次的“全面检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出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第一批,试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文件,规范实施自由裁量权行使,主动扩大不予处罚事项,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惠民便民实事中来,确保企业在法治建设中取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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