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2-00215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2-09-04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文        号 苏交技〔2022〕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标准是交通运输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制度,是行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技术创新、行业管理进步、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对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支撑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现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分析

“十三五”以来,江苏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国家和部省标准化工作战略部署,扎实开展推进标准制度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研制实施等各项工作,交通运输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全省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逐步理顺,结合机构改革,调整省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交通建设、运输管理与服务、综合执法、公路、港航、信息化6个分委员会组成;制定出台了标准化政策文件,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标准制修订管理有关意见》(苏交技﹝2017﹞43号)等;初步建立了交通运输标准体系,梳理规划了综合执法、公路、水运、运输管理与服务、交通建设、信息化等分领域标准资源目录,提出了拟制修订标准清单;推进了标准研制、试点与实施,组织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等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了《高速公路服务规范》等120余项地方标准、78项团体标准,加强宣贯、培训与实施,满足了交通发展迫切需求;开展了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标准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查询检索等管理和信息服务功能。

江苏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要求、行业发展需求相比,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标准供给仍显不足,团体标准等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工作亟需加强,推进实施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能力建设存在弱项,缺少专业的标准化技术组织,长效维护机制还不健全。

“十四五”时期,是全省上下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交通强国试点、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服务支撑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构建完善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和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大产业推广和新兴产业培育,支撑交通骨干网、过江通道、综合客运枢纽等重点工程建设,促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有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部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主线,着力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着力加强交通强国重点领域和江苏特色标准有效供给,着力提升标准实施效能,着力强化标准化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治理。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下,强化省级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谋划和协调衔接,强化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与区域标准、行业标准联动发展,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创新引领,支撑发展。跟踪前沿发展,加大科研支持,以科技创新和管理进步推动标准化升级,围绕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标准的供给和更新迭代,加强新基建、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标准技术创新与应用,以高质量的标准支撑引领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机制,系统推进。以各业务和专业领域标准宣贯实施和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构建标准化“体系化”“全链条”工作机制,系统梳理标准的废改立,加强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协调衔接,贯彻实施法规引用标准、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等机制,强化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提升行业标准化发展的整体效益。

开放兼容、着眼未来。鼓励和推进标准公开、标准信息互联共享,深化标准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以超前意识和世界眼光,把握未来发展需求,加强新业态和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化工作,探索推进江苏交通运输特色优势领域技术和标准的区域化、行业化、国家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增强江苏交通运输的行业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层面政府制定标准申报编制和宣贯实施工作组织效能全面提升,团体标准、企业标准2类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在行业的影响力全面加强,涵盖交通建设、运输服务、综合执法、公路、港航、地方铁路、政务信息化等业务类和智慧交通、智慧物流、车路协同等专题类的1整套标准体系建设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标准与科技创新、重大工程、行业治理、产业发展等进一步融合,标准化对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各领域、各层级标准更加协调衔接,国家、行业标准研究编制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地方标准、长三角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显著加强,新颁布实施标准不少于100项,支撑产业发展的标准比例显著提高,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的时效性、适用性显著提升,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技术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化和行业标准,标准化研究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打造形成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优秀标准、领跑标准和标准实施典型案例,力争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创新贡献奖。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交通运输标准化政策制度更加完备,标准化工作推进和监督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标准的市场化服务机制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标准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力争在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方面取得多点突破。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标准化发展能力基础

加强标准化管理组织建设。调整优化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分委会组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企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标准化工作指导,加强标准申报、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实施、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协同,推进标准化全寿命周期管理。

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引导科研院所、领军企业、优势企业,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在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等相关领域成立一批省级标准技术委员会,优化专业布局,培育行业标准化服务市场主体,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发展的机制。大力支持标准化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协会学会等建设标准化联盟和交流合作平台。

优化完善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倡导将标准作为江苏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的重要产出,同步部署推进技术研发、试点建设、标准研制与产业布局,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加强发展共性、新兴业态和融合应用等技术创新活跃领域标准研究,引导和推进先进适用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鼓励支持江苏交通运输系统的国家级和部省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积极参与研究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争取承担全国和省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相关工作。

重视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以标委会委员、专业研究机构技术骨干和团体、企业标准化人员为主体的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行业标准化专家库,鼓励人才输出成为全国和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专家、委员。

(二)构建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发布江苏省交通建设、运输服务、综合执法、公路、港航、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出台智慧交通、交通智能建养、地方铁路等标准体系,跟踪推进智慧物流、车路协同等标准化体系研究编制,推动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协调衔接,强化标准体系实施情况评估与周期性动态调整,加强标准体系动态发布。

优化提升地方标准。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一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对现行标准开展调研评估,推进标准“废改立”,保持和提高标准的适用性,消除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

加强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团体标准发展,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高速公路、港口、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龙头企业制定更高水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并引导全行业共同遵守;加大引导和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发展和生产实际,聚焦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以及新基建、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领域,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高质量供给

紧紧围绕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行业治理、运输服务、智慧交通、平安交通和绿色交通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重点制修订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旅客联程运输、货物多式联运、数字交通、绿色交通、交通安全应急、无障碍交通、新业态新模式等技术标准,强化各类标准衔接,满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基础设施领域。围绕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强公路、水路、城市交通、客货运枢纽等领域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养护标准制修订。

基础设施标准推进工程

综合交通网络:城市群城际铁路设计标准,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标准,旅客停靠站点规划布局与建设标准,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设计与建设标准,公路预防性养护技术标准,普通国省道及养护工程设计指南,航道建设工程智慧工地技术标准,水下隧道检测与养护技术规范,正交异性钢桥面板焊接技术规程等。

客货运枢纽体系:综合客运枢纽服务标志、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综合货运枢纽换装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技术要求与配置要求等。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农村公路数字化管理技术要求,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标准等。

运输服务领域。围绕提升服务、提高效率、培育品牌,加强客运服务、货物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化,重点加强联程客运、多式联运、适老化服务、适疫情防控等服务标准研制,规范和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运输服务标准推进工程

客运出行服务: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规范,城市综合换乘中心服务规范,适老化出行服务规范,城乡公交一体化信息服务系统标准,定制客运品牌运营标准,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规范,汽车租赁服务规范等。

货运物流服务:网络货运物流平台服务规范,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运输规范,海铁班列服务质量监测与评估规范,交通船闸运行服务评价规范,城乡公交代运邮件快件服务指南,多式联运单证等规则标准。

汽车驾培与维修服务:重点类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与服务规范,汽车救援与维修服务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等。

行业治理领域。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融入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系统综合执法、信用管理、建设管理等相关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标准化,促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行业治理标准推进工程

行政执法: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现场执法流程、行为规范,行政处罚、强制等执法文书案卷标准,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规范,高速公路营运服务满意度测评、监督评价规范,综合执法站所建设规范,交通运输智慧执法终端技术规范及配备标准。

信用管理:交通运输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主题名单认定标准,信用监管数据比对、溯源规范,“信易+”管理服务规范,长三角交通运输信用评价转换规则等。

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标准,交通工程从业单位执法检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执法检查规范,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活动执法检查规范,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公路堰筑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等。

智慧交通领域。紧跟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与应用,着眼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联网互通共享和综合协同应用需求,加快智慧交通技术、数据资源融合等方面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标准制修订,提升政务信息化和智慧交通兼容性和规范化水平。

智慧交通标准推进工程

智慧交通技术:交通流量、气象、事件等外场感知设施管理与配置规范,自动化集装箱码头、船闸建设标准规范,行业专网和云平台接入规范、运维规范,普通公路轴载调查站建设指南,高速公路路网监测点布局与建设技术规范,车道级智能管控技术指南,ETC智慧云停车管理平台建设规范,路面集群无人施工技术标准,交通气象信息服务及评估标准,公路自由流收费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智慧公路、港口、航道、机场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系列规范等。

数据资源: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标准,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数据中心计算资源使用管理规范,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交换与服务技术规范,内河电子航道图生产标准及技术要求等。

移动应用:移动应用平台应用对接技术规范,综合指挥车(移动指挥平台)技术规范,重点营运车辆智能监控终端技术规范,行业移动应用个人信息采集与管理规范、安全保障管理规范等。

平安交通领域。以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安全技术、安全运输生产等标准制修订,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应急标准,加快推进重大疫情交通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增强交通运输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平安交通标准推进工程

建设营运安全:基础设施和运输工具安全性能规范,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隐患识别判定标准、安全监督检查手册、检查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配套规范,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维护保养指南,船闸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地方铁路营运安全管理规范,桥梁与隧道监控巡查技术规范,江苏省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建设规范等。

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港口普通货物企业安全管理台账编制指南,港口、航道安全生产评价规范,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提升标准,交通气象风险管控标准,公路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出租车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等。

应急救援处置:安全应急装备、设施建设规范,应急演练及评估、防控技术规范,桥梁、隧道清障救援技术规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规范,危化品船舶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规范,公路除雪防冻应急处置规程等。

绿色交通领域。紧扣碳达峰碳中和关键环节、关键需求,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标准制修订,完善能耗监测、评估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行业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进一步健全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编制绿色公路、港口、航道等评价规范,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绿色交通标准推进工程

能效与环境保护:行业碳排放清单及核算规范,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监测预警技术和主动防控技术规范,港口机械能效等级与评价规范,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规范,高速生态边坡施工技术规范,干线公路噪声综合防治技术标准等。

材料循环利用: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规范,非常规土方资源公路安全利用技术规范等,江苏省公路工程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工程应用示范:绿色公路建设指南与评价标准,绿色港口、绿色服务区、绿色养护工区评估规范,绿色养护基地建设与评估标准,充电桩技术要求及运营服务规范,近零碳示范项目创建指南与评定标准等。

(四)加强区域和跨行业标准化协同

支撑区域重大战略落实。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在交通运输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指导下,在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下,协同推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重点加强涉及发展共性、互联互通、统一尺度等方面的标准制定,满足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的实际需要。

深化标准跨行业合作。在绿色现代航运、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智慧物流等领域,围绕共建共享共用和融合发展需求,加强与工信、通管、公安交管、海关、水利等相关行业交流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优势互补与叠加,联合开展推进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实际应用绩效。

(五)加强标准实施应用和监督管理

加强标准实施。推进落实法规引用标准制度和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推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积极应用标准。推进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动实施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促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行业治理、产业推进、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广实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完善对标达标机制。

强化标准监督。建立健全标准制定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评估,支撑推进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推进落实团体标准化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国家统一要求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省交通运输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分委会对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加强行业发展前瞻性和关键基础性标准编制清单梳理;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规划设计、信息互换、流程衔接等跨部门跨业务的标准化工作;加强上下联动,指导和支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标准化工作;加强与行业协会学会企业的互动协作,鼓励和规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编制,加强标准名称、内容衔接把关。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等平台,完善标准立项评估制度;持续优化标准制修订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标准长效运维机制,落实维护主体和责任,保障运维经费,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探索建立完善标准实施评价与奖补机制,健全考核监督和调整退出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绩效。

(三)培育市场主体

鼓励和支持领军企业、优势企业,结合产业规划发展,拓展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强标准的市场化供给。

(四)加强培训宣贯

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加强标准化宣传,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组织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重点标准宣贯培训,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高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众标准化意识,营造重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指导推进标准实施应用,推动标准化成为行业治理的重要工作。

(五)加强人才培养

推动将标准化纳入交通运输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推动在行业、学会协会科技奖项和人才评选中设置标准化奖项,将标准化和标准编制作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层次技术人才培育和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精通专业技术、熟悉标准化规则的各类人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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