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试点:南京都市圈跨区域协同联动监管
提升监管合力
发布日期:2023-12-28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南京都市圈是最早启动建设的跨省都市圈。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是深入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议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出台方案完善顶层设计。依据《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长江经济带南京都市圈大背景下实施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南京都市圈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顶层设计。

(二)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为有效整合集聚区域交通运输执法资源,提高跨界毗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效能,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牵头长三角区域南京都市圈毗邻城市(南京、镇江、扬州、淮安、滁州、马鞍山、宣城两省七地)建立南京都市圈毗邻城市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查处旅游包车、非法营运、非法网约车、年审过期等多类违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清单。为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配合和推动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南京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许可情况、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等综合监管事项,与有关部门联合实施检查,逐步建立相关监管对象库,并纳入省市场监管平台系统实施。

(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保障。为了解决南京都市圈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依据,出台了相关法规制度文件。其中,在城市轨道交通执法领域,联合镇江在全国首创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出台了《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领域,由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交通、公安联合开展非现场处罚的新模式。

二、实践效果

截至目前,道路运输领域开展8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60人次,执法车辆(艇)546余辆(艘),检查车辆3426余辆次,查实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5余起。通过与南京都市圈周边城市签订执法协议等形式,有效整合集聚区域交通运输执法资源,以道路联合执法、水上联合执法等为领域为重点,积极运用“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等方式,构建联席共商、节点共连、信用共认、数据共享、监督共促、评估共赢等“六共”合作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跨界毗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效能,打造了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交通协同监管新格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