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省交通运输厅连续17年实施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坚持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工程,从群众和市场最关心、最期盼的事项入手,创新工作手段,优化服务举措,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大大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深化交通运输“一件事”改革
“这个证书办理太快了,以前从拿到船到船能航行,需要去3个部门,办10种证书,可能要花三四十天,有了‘一站式’集成办理服务,只需跑一个窗口,总共3天。船舶提早营运,能给公司创收几百万元。”不久前,南京江海集团有限公司办事人员李勇感慨。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已推出9件省、市、县三级“一件事”改革清单,实现“一次告知”“一家受理”“一张表单”“一次办结”,完成交通运输“一件事”改革任务。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的通知》,在南京、南通部署开展市、县“一件事”改革试点,并结合试点经验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市、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的通知》,指导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一件事”落实到位。
在省交通运输厅“一件事”改革清单基础上,各设区市积极探索地方“一件事”改革。2022年全省各设区市“一件事”改革事项,涉及事项办理量达15.56万件,平均压缩时间13.5天,切实解决了群众跨部门协调的困难,提高了审批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递交材料之后,只用两天时间,南京骅骝物流有限公司就办好了运输大型机械到邻省的相关手续。这一事项原先涉及5个部门,要往窗口跑至少6次、提交13份材料、耗时15个工作日,而“一件事”改革后,只要跑1个窗口、填写1张申请表、提交1份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就能一次性办结。
跨省通办业务便捷化
“真的很方便,不用再往返跑、跨省跑了!”来自山东的道路货运从业人员李刚在南京办理了换发的运输资格证,对交通部门的跨省通办业务赞不绝口。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省通办主要服务人群为道路运输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涉及我省170余万从业人员,主要业务是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普通道路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开展跨省通办业务便捷化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业资格证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进一步简化。围绕让每一个驾驶员知晓“跨省通办”办什么、怎么办、到哪里办的工作目标,对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送跨省通办宣传短信300万条,编制新的知识库和操作指南在厅网站发布,组织全省150名运政业务员、热线话务员等的业务培训,在全省努力营造跨省通办的良好条件和工作氛围。
跨省通办办结率和成功率大幅度提高。2022年办结72474件,办结率99.75%(我省排名全国第四),比2021年底提高5.74个百分点,办成71236件,成功率98.29%(我省排名全国第二),比2021年底提高36.05个百分点,总体工作在全国处于前列,全面超过年度预定工作目标。
为从业人员有效节约了成本。按照每办成一件业务至少节约从业人员平均时间成本1天、路程500公里计算,按每公里0.1元计算,开展跨省通办业务便捷化以来直接为从业人员节约路费约363.3万元;按每人平均1天往返办证时间计算,可为从业人员节约7.3万天营运时间,间接节约成本约2180万元。
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2月3日,盱眙县某船舶运输公司收到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却发现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是:不予行政处罚。
原来,2022年11月29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九圩港河蛟龙重工水域对过往船舶进行正常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对盱眙县某船舶运输公司一船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船舶随船携带的《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最后一次记录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认为该船舶船主涉嫌存在“船舶未按照规定在开航前开展安全自查”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询问,船长丁某确认该船舶为盱眙县某船舶运输公司所有,并承认此次“我船开航前没有进行安全自查”。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其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告知后果。丁某表示,今后一定照章办事,把船舶日常管理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经调查,鉴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等,执法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并出具决定书。
面对这份“不同寻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先生感慨万千:“这不仅警示自己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船舶运营日常管理,也让我感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实事求是、人性化管理的作风给寻常百姓带来的温暖。”
围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去年3月以来,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强化宣传引导,丰富宣传形式,让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熟悉相关政策。同时,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统筹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对40余类符合免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免罚,使得交通运输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李小斌介绍,尤其在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运输主体和个人面临经营困难,推行免罚这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更为积极的意义。2022年,全省作出依法免罚案件6960件,涉及免罚金额达720万元以上,涉及免罚案件无不合规行为或败诉情形。经问卷调查统计,约96%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对免罚作出正面肯定评价。多地执法机构受到群众好评,群众送来“温情执法暖人心、秉公热情为人民”“柔性执法情系民生”等锦旗表示感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剑飞
本文刊于《新华日报》2月23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