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23〕818号)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职业(工种)范围
各单位负责推荐公路、水运和道路运输类职业(工种)的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具体推荐范围见附件1。
二、参评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上述参评范围内的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来自生产一线岗位,近3年内未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业技能人员可参加评选,已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倾斜。
(一)在技术技能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技术技能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技能方面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推广和改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绩优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三)在技术技能方面具有领先的水平,技术技能工作领域研究创造出先进的科学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且本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经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在技术技能方面有显著贡献的技术技能优秀人才。
三、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在参评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总人数不超过2人,每个职业(工种)限报1人。优先推荐已获得“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二)各单位于7月14日前,报送以下推荐材料:
1. 主管单位评选推荐函(应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
2.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
3.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登记表(见附件3)。
4.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见附件4,应附所获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5.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序)。
各单位要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个人申报材料均应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印章。
(三)省厅将复审结果反馈推荐单位后,推荐单位根据复审意见,组织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厅正式报送复审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对象政审结果和公示结果。省厅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交通运输部。
本通知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下载。联系人:王晓印;联系电话:025-52853516;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邮编:210001。
附件:1.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参评职业(工种)范围
附件:2.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
附件:3.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登记表
附件:4.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
附件:5.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