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省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超前谋划、抢抓交通强国建设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广大干部职工面对艰巨任务,埋头苦干,攻坚克难,担当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新征程上展现更大的交通作为,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联合评选表彰一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成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和工作部门。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已经获得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近5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参加此次评选。

(二)名额分配

为了确保推荐质量,此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在各地各单位差额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质量情况,统筹调剂表彰名额,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80个、劳动模范30名和先进工作者9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清正廉洁,不搞特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成效显著,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职工支持率高,近5年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3﹒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紧扣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在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发挥显著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地服务大局,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4﹒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在加快推进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上成效显著,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创新,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出色。

5﹒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事件,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被媒体曝光的恶劣影响事件。

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作风正派,品德端正,受到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一致认可。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所在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力。

4﹒勤勉好学,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善于改革创新,在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持诚信为本,严格自律,真诚文明,有较高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6﹒无违法违纪等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实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并分别在本单位、市级和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二)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推荐遴选,共同审核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及公安等部门意见后,于8月3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排序表,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畅、事迹突出,有典型事例,字数2000字左右),征求意见表。

(三)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推荐单位。

(四)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在深入考察基础上,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9月30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报告和公示表。

(五)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按照差额评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提出拟表彰名单,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表彰对象,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所有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样可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报送邮箱:jtzyh2007@126.com;纸质版报送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七家湾96号3楼308室,邮编:210000,联系人:秦璇、张成林,联系电话:025-52853219、18118992128、17368709971。

五、评选推荐要求

(一)坚持推荐条件,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保证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真正地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选出来。

(二)坚持面向基层,导向鲜明。评选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含)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处)、科级干部占推荐总数比例不超过25%。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技人员身份参加评选,不受干部级别比例限制。

(三)坚持差额推荐,好中选优。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按时足额保质地推荐报送名单,凡推荐2个以上候选单位和2名以上候选人的,要按事迹突出优秀程度排名报送。

(四)坚持评选纪律,强化监督。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交通运输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授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对评选出的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职工授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颁发证书,并分别享受市厅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6.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7.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8.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公示表

          9.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公示表

          10.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1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汇总表

          1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31日   

      抄送:华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附件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1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相关表格.docx

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报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