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用交通>>宣传月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3年苏州市“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23-09-13    信息来源: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充分展现行业精神风貌,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提升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开展苏州市“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以“寻找最美交通人”为主题,广泛挖掘身边典型,讲好交通故事,充分展现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更好地弘扬交通精神、传播交通价值、汇聚交通力量,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本次评选的 “最美交通人”包含“最美货车司机”“最美网约车司机”“最美出租车司机”“最美公交车司机”“最美快递员”“最美轨道交通人”“最美高速人”“最美交通工程建设者”“最美公路人”“最美港航人”等10个类别。由各牵头单位分行业评选出各类别候选人,最终由评选组织委员会评选产生10名苏州市“最美交通人”和10名苏州市“最美交通人”提名奖,评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交通,品格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胸怀大局、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坚守职业道德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健康的个人生活情趣;具有高尚的职业素养和操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守法、诚信友善,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受到群众好评和社会赞誉。

(二)建功交通,事迹突出。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交通精神,在行业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全力以赴投入新时代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敢于迎难而上挑重担;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职岗位上,能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在技术改造、节能减耗、成本控制、技术革新以及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驾驶人员能做到安全驾驶、诚信驾驶、文明驾驶、专业驾驶,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自觉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三)奉献交通,示范性强。具有行业的精神特质和典型示范效应,心系交通、情暖社会,服务发展、模范带头,长期在艰苦岗位默默奉献、不计得失、扎实苦干、创先争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优异工作业绩,能够感动、带动干部群众投身人民满意交通建设;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能够以实际行动展现交通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代表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交通运输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近3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投身交通,遵纪守法。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行车有责事故;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从业行为准则等不良情形;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信用交通”失信等社会征信问题。

具有以下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有关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并作出显著贡献,以及取得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突出成绩;获得行业技能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扶弱济困等行为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嘉奖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评选“最美交通人”是弘扬核心价值观、提振交通精气神、扩大对外影响力的有效举措,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活动程序,做细做实推荐工作,确保候选人好中选优。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展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让“最美交通人”深入人心,真正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展示行业风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过程。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3年苏州市“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充分展现行业精神风貌,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提升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开展苏州市“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以“寻找最美交通人”为主题,广泛挖掘身边典型,讲好交通故事,充分展现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更好地弘扬交通精神、传播交通价值、汇聚交通力量,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本次评选的 “最美交通人”包含“最美货车司机”“最美网约车司机”“最美出租车司机”“最美公交车司机”“最美快递员”“最美轨道交通人”“最美高速人”“最美交通工程建设者”“最美公路人”“最美港航人”等10个类别。由各牵头单位分行业评选出各类别候选人,最终由评选组织委员会评选产生10名苏州市“最美交通人”和10名苏州市“最美交通人”提名奖,评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交通,品格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胸怀大局、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坚守职业道德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健康的个人生活情趣;具有高尚的职业素养和操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守法、诚信友善,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受到群众好评和社会赞誉。

(二)建功交通,事迹突出。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交通精神,在行业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全力以赴投入新时代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敢于迎难而上挑重担;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职岗位上,能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在技术改造、节能减耗、成本控制、技术革新以及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驾驶人员能做到安全驾驶、诚信驾驶、文明驾驶、专业驾驶,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自觉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三)奉献交通,示范性强。具有行业的精神特质和典型示范效应,心系交通、情暖社会,服务发展、模范带头,长期在艰苦岗位默默奉献、不计得失、扎实苦干、创先争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优异工作业绩,能够感动、带动干部群众投身人民满意交通建设;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能够以实际行动展现交通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代表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交通运输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近3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投身交通,遵纪守法。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行车有责事故;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从业行为准则等不良情形;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信用交通”失信等社会征信问题。

具有以下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有关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并作出显著贡献,以及取得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突出成绩;获得行业技能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扶弱济困等行为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嘉奖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评选“最美交通人”是弘扬核心价值观、提振交通精气神、扩大对外影响力的有效举措,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活动程序,做细做实推荐工作,确保候选人好中选优。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展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让“最美交通人”深入人心,真正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展示行业风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过程。

版权所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