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9号)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工程)”考核评估,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联合审定,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工程)”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4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王若鹏
联系电话:025-84329335
传 真:025-84329328
电子邮箱:176580329@qq.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802室
邮政编码:210001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公示名单
2.2023年度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