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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综合执法率先实施将两次严重违法船舶列入重点跟踪
发布日期:2024-10-14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对一年以内发生两次严重违法的111艘船舶依法列入重点跟踪。这是《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后,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将两次严重违法船舶列入重点跟踪。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在全国范围内将被严格监管。

2023年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原《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作出修订,要求对“连续12个月内因配员不足、恶意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故意非法排污、超载、内河船涉海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2次的”船舶实施重点跟踪。新规定实施后,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主动整合全国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处罚数据,形成统一数据源,确定目标船舶,共筛查出今年以来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船舶4582艘,对一年以内发生两次严重违法的111艘船舶依法列入重点跟踪。

下一步,江苏交通综合执法将结合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试点工作,积极推动重点跟踪船舶智慧监管,丰富船舶分类分级监管内涵,更好地提高监管效率。(苏交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