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4-00095 | 分 类 | 公告报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4-10-25 |
标 题 |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长期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研究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方向。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巡视整改周调度、月调度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梳理、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确保“周周有变化、月月有进展”;围绕“半年出成效、一年全清零”目标,加强跟踪督查,指导督促局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巡视整改交接机制,制定《局党组省委巡视整改责任交接实施办法》,结合局领导班子调整,完成相关责任人整改责任交接工作。
(二)整改推动情况
整改过程中,紧紧围绕四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着力践行“走在前、做示范”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建设,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二是着力完善治理体系。紧盯工程招标、设计变更、合同管理、履约考核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制度制修订工作。完成《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等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管理体系。三是着力防范风险隐患。以“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年”“工程质量均质化管理”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加强交通工程领域廉洁风险防范。四是着力强化组织建设。根据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促进交建局高效、廉洁运行。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为促进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支撑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快过江通道建设,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牢牢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在我省交汇叠加的发展机遇,全力谋划推动过江通道建设,加快补齐过江通道短板,更高质量支撑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发展。推进龙潭长江大桥、常泰长江大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张靖皋长江大桥、海太长江隧道等项目建设。龙潭长江大桥完成全桥钢桥面铺装及全线路面施工,同步推进交安、机电等附属设施施工,年底将基本建成。常泰长江大桥全桥合龙,完成75%桥面铺装,稳步推进主桥附属工程施工。江靖长江隧道完成明挖隧道主体结构、盾构隧道左右线掘进、南北引线82%路基桥涵工程。张靖皋长江大桥南航道桥南北锚碇完成小隔舱施工,南、北、辅塔完成50%塔柱节段安装;北航道桥南锚碇完成67%顶板施工,北锚碇完成沉井封底,南、北塔完成54%塔柱节段安装。海太长江隧道推进江北工作井及后续段、明挖暗埋及敞开段主体结构施工,江南工作井及后续段、明挖暗埋及敞开段围护结构施工。加快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前期工作,目前建设方案已经总体稳定,争取早日取得工可批复。
二是加快高速公路扩容,努力畅通交通“大动脉”。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改扩建,进一步缓解国省主干道交通拥堵压力,着力打通交通“大动脉”和关键瓶颈路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建设,南通段完成全部主体及附属工程,泰州段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同步推进附属工程施工,年底建成后全省增加八车道高速公路49公里。加快沪武高速太仓至常州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项目建设,沪武扩建用地报批材料无锡段已取得批复、常州段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苏州段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先导段完成39%路基桥涵工程,剩余11个路基桥涵标正在开展三场一部和半幅便道便桥建设;连淮扩建完成65%路基桥涵工程、36%路面工程。
三是加快新建高速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综合效能。以补短板、重衔接、优网络、提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增强综合运输通道能力。加快建兴、宿泗、洋通高速洋如段等今年通车项目建设,建兴高速建成通车,全省新增高速71.72公里,对服务盐城、泰州加快融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改善里下河地区出行条件,促进苏中与苏南、苏北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宿泗高速建成通车,全省新增高速38.18公里,有力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洋通高速洋如段基本完成沥青上面层、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施工,今年建成后将新增高速16公里,提升南通沿海港口集疏运条件。加快连宿高速徐灌段、仪禄高速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宁盐高速建设,连宿高速徐灌段基本完成路基桥涵工程,完成98%路面底基层、94%基层、61%桥梁中面层施工;仪禄高速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完成96%路基桥涵和隧道工程,龙山互通段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宁盐高速完成31%路基桥涵工程。开工建设连宿高速灌云至沭阳段、锡太高速无锡至苏州段,连宿高速灌云至沭阳段路基桥梁主体施工、监理、质安中心已招标进场,正开展三场一部建设;锡太高速目前施工图设计已批复,隧道施工、监理、质安中心均已定标。
(二)关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现省际高速公路互联互通。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邻省密切协调,对相关设区市提出明确要求,高效推进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江苏段、盱眙至明光高速公路江苏段、南京至广德高速公路江苏段等省际衔接项目建设。泗蚌高速江苏段接安徽段设计的蚌五泗高速,路线全长约22.7公里,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内审。盐蚌高速盱眙至苏皖省界段(盱明高速)与安徽省规划盱眙至明光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约49公里,目前已完成工可报告内审,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宁广高速江苏段接安徽省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12.237公里,目前已完成工可批复所有前置专题,完成初步设计。
(三)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创新谋划,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五年规划。依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交通强国江苏方案》,结合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基础与形势,编制《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科技发展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绩效评价、完善实施机制和强化监督评估等措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制定了夯实科技发展能力基础、强化重点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健全完善现代化工程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等四项重点任务,为全面提升交通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提供指导和方向。
二是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完善智慧高速顶层设计。全面总结已建成项目智慧化探索既有成果,开展全省智慧高速顶层方案设计,完成《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智慧高速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8)》编制,为后续高速公路智慧化建设提供参考。组织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架构关键技术与场景应用示范”研究,旨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和核心驱动,支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同发展;完成数字底座建设需求专题调研,开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加快高速公路智慧升级,推进新建项目智慧化应用场景设计和落地实施,完成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完成东兴高速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图设计文件征求意见稿。
三是依托新建和在建项目,积极探索绿色能源应用。面对当前新能源车辆快速发展、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及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带来的用能需求增长等新挑战,开展高速公路新能源技术深化应用研究,完成“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发展趋势研究”调研。以“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以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行业在基础设施和通道资源方面实现统筹与共建共享为目标,结合苏通第二过江通道等项目,推进“苏通二通道零碳新能源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完成边坡、声屏障以及互通区光伏技术应用方案研究,开展新能源应用方案设计。完成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东兴高速服务区光伏工程施工图设计,利用服务区综合楼屋面、小车位停车棚、服务区边坡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将实现服务区新能源日照峰值用电替代率达到100%。
四是坚持多管齐下,全面加强项目环保监管。健全环保责任体系,制定《局管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现场管理机构、总监办、施工单位、环保技术服务等参建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突出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形成组织领导、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加强环保监督检查,在局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中增加环保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扬尘、工地废水排放、噪声等方面开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印发检查通报,督促局管项目落细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总结推广江靖隧道“绿色风险识别及分级管控”、海太隧道“清洁能源供电”、张靖皋大桥“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宿泗高速“穿越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区高速公路施工工法”等绿色示范工程项目绿色发展的成效经验,着力提升环保发展水平。
(四)关于“勘察设计审查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履约考核,强化设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强化勘察设计合同履约管理和履约考核,从计划进度、投入人员、设计质量三方面进行分阶段、全过程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设计单位勘察设计主体责任,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组织对今年计划竣工验收的溧宁、高宣项目开展初步设计考核,2023年4季度对沪武、东兴、宿泗、江靖北接线、扬溧、常泰、连宿、建兴、锡宜扩建等9个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履约考核,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推动设计单位切实强化履约意识,更深更严更实做好勘察设计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勘察设计要求。组织勘察设计质量调研和回访工作,进一步明确勘察设计要求。重点针对软基处理方案变更多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地勘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苏交建计〔2019〕109号),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针对三改工程变更较多的问题,印发《关于高速公路线外“改路、改沟、改渠”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三是强化多维度分类审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在勘察设计总体和关键问题方面,强化专家、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查,针对勘察缺陷、软基处理设计变更多等共性问题,组织外业验收、咨询审核及专家审查论证,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在设计细节方面,加强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各方联动,组织做好沪武改扩建、扬溧扩建、宁盐、宿泗、海太、张靖皋等6个项目、34个标段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复核工作,减少设计差错漏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
(五)关于“合同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合同文件条款。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要求,依据“价税分离”原则明晰价款构成,调整完善电子标书投标函格式。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交通部及省厅范本格式,修订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函。
二是进一步加强不平衡报价把关。开展不平衡报价调整合法合规性及实施路径调研,组织编制《严重不平衡报价审查调整规则》,明确审查、调整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严格不平衡报价审核、防范力度,将审核关口前移,评标阶段加强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严重不平衡报价审查和评标报告复查工作。对发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在合同签订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控制。同时,在设计变更立项审查中,对涉及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项目严格把关,探索将新老单价组价因素高度关联的机制,进一步加大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
(六)关于“工程质量精细化管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关键岗位监管,强化参建单位履约意识。加大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局工程项目现场主要人员考勤管理办法》,通过智慧工程云平台考勤系统,强化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监督,对于人员不到岗或更换情况,严格落实处罚规定,强化参建人员在岗履职尽责。修订《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规范》,明确履约考核总体要求、管理职责、考核内容与周期、考核程序、考核综合评分及等级,优化调整了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合同履约意识。
二是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加强精细化施工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路面基层横向平整度施工质量控制的通知》《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均质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控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查。聚焦关键质量指标和质量通病治理,督促加强标准体系执行力,严控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不断提升现场施工质量水平。加大质量通病防治。修订《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进一步梳理细化质量通病表现形式、形成原因、防治措施等,计划年底前完成修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目前工程质量检查高频高发质量通病问题,对在建项目特别是新开工项目进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宣贯和指导,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减少质量通病发生。
(七)关于“履约考核、信用评价不够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坚持动真碰硬,严把工程建设履约考核关,加强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与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能力与服务水平。自2024年一季度开始,各项目履约考核结果须经合约处、质安处、机关纪委共同把关审核、经专题会和局务会两次集体审议后方可确定,审定后的考核结果通过省厅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省厅,明确被评为“中”或“差”的标段。如确认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及时向省厅书面汇报有关情况,提出降级等方式的处理建议,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目前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二是建立责任追溯查究制度。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最新党纪法规精神,修订《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廉洁合同>履约考核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参建单位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意识。
三是强化廉洁合同履约考核。依据新修订的《局工程项目<廉洁合同>履约考核实施办法》,对局管工程项目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廉洁合同履约情况和廉洁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八)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印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明晰领导干部在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发布企业标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突出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月度安全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全局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局在建项目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将危大工程管控作为现场安全检查的必查项,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批”流程和现场实施情况,坚决防范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和现场实施“三张皮”现象。建立局领导带队互查机制,组织开展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交互检查活动,动态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车辆、消防隐患安全管理。大力推动科技兴安,全面应用“平安守护”系统,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动态化、可视化、体系化。
三是提升一线班组安全意识。开展“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年”专项活动,把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建设作为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规范一线工人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组织开展局领导专题宣讲、安全生产技能竞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水平。
(九)关于“本质安全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编制印发《局管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力实施 “六大行动”,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印发企业标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Q/JTECB 30749-2024),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安全中心(质安中心)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长效管理,推动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聚焦小切口、抓关键,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建立月度质量安全生产调度机制,督促各项目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各项目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运行高效的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施工一线作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局管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编制。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突出关键环节隐患整治。印发《关于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起重吊装作业人员、程序、设备、进出场要求、审批查验、巡视旁站等方面进行明确,切实保障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于今年3月21日召开全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对有关事故原因、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后续风险进行分析,深入反思存在问题,就人员管理、方案管理及现场交底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细落实。
(十)关于“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强化警示教育,着力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针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发生原因深入剖析、反思,制作起重吊装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督促各项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敢于“揭短亮丑”、严于自问自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偶然性事故背后的必然性原因,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强风险管控,切实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印发《关于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紧急信息报送的通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按照直管项目、分管项目分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流程,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高效处置,严防信息倒流。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2024年省交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重点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重点任务清单》,推动领导干部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修订完善《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将岗前谈话和任职谈话进行合并,新增监督谈话,并明确将廉政谈话实施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等重要内容。强化落实“一岗双责”,设计印发廉政谈话记录表,督促局领导和部门(项目)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开展谈话,年底集中交机关纪委存档。
二是严格落实廉政日常学习制度。每月初印发通知,明确本月廉政日常学习教育内容和相关要求。运用局党组巡查和日常抽查,对各部门(项目)廉政日常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交建清风”工作平台及廉洁管理信息化系统,各部门、各支部及时推送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分门别类开展教育,通过精准滴灌,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着力提升监督人员履职能力。选优配强直管项目党风廉政监督人员,每个直管项目配备1名组长和1名廉洁管理员,并明确今后直管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组长由局在职在编人员担任。注重抓好项目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联学、经验交流等活动,今年共组织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座谈会、2次联学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潜在风险和监督难点进行分析研判,有效提升了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专精水平。落实述职考评制度,对2023年度20家党风廉政监督组织述职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8家年度考核为先进的单位进行了表扬。在“交建清风”工作平台开辟“经验交流”“制度建设”“学习园地”等栏目,便于各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网上横向学习交流。
四是有序推进局机关纪委选举。已对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构成设置、运行规则、职责分工进行认真研究,对委员候选人选进行初步酝酿,结合局机关党委换届,同步组织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目前筹备工作有序进行中。
(十二)关于“监督责任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嵌入式”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开展对交建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调研谈话监督,重点讲清责任、反馈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形成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局面。对招投标、招标代理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强对省交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工作联席会议、问题线索联合会商、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利用厅OA办公系统开发“交通纪检”子模块,通过列席会议、座谈访谈、电话调度、实地走访等跟踪式监督及时掌握交建局党组、机关纪委的工作动态。邀请省纪委第三审查调查室人员就开展精细化初核进行专题授课,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专题辅导。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典型案例、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和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与执纪审查方法技巧等进行专题授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二是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更加注重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建立信访分析制度,加强案件分类研判,对近5年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将巡查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由线下调整为线上,问卷调查内容更加精准和全面。先后3批次参加上级组织的监督执纪业务培训,选派1名副处级纪检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学习掌握执纪办案工作经验。
三是完善工程监督体系。将党风廉政监督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领域、全流程、全周期。严格党内监督,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工程项目党风廉政监督座谈会,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持续打造“青清工程”,五一前夕召开纪念五四运动专题团日暨青年干部座谈会,局主要领导对青年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扣好青年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党组会、局务会、办公会,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列席各类专题会,实现“面对面”监督。做实纪律监督,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暂行规定》,从严纪律精准问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组织监督,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问题清理,组织党员、干部对经商办企业、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借款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进行排查。做好巡查监督,紧跟工程建设进展,持续开展党组巡查,今年明确对江阴靖江隧道项目、东兴高速公路、连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等3个项目围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督查整改等方面开展全面巡查,完成对东兴高速公路的全面巡查,组织开展江阴靖江隧道及南北接线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跟进审计监督,修订《局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对局管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等,每半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畅通群众监督,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巡查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民主测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十三)关于“抓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集中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3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各部门、各党支部学习省厅编印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以及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对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有关要求,以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案例为素材,制作完成警示教育片《忏悔与警示》。组织局干部职工到江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纪律监督、巡查监督、信访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严查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深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把收受礼品礼金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期日前,明文要求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守牢廉洁底线,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局机关纪委和各工程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把握“节点”亦是“考点”的特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条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铸忠诚、守纪律、勇作为、做标杆”廉洁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十四)关于“项目招投标表面程序合规、实质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技术审查,防范围标串标。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评标办法中增加对围标、串标情况的认定。开标后对同批次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所有单位的MAC码和IP地址进行排查,以防出现甲单位在A标段的MAC码或IP地址与乙单位在B标段的MAC码或IP地址一致的情形。如出现MAC码一致和IP地址一致的问题均提交评标委员会审定。
二是科学遴选专家,保障评标工作。对现有自选评标专家名单进行全面梳理,在局原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自选评标专家名单基础上,按“具备评标专家资格、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调整,选定行业内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专家进入自选评标专家名单,并经集体研究决策确定。与省数据局沟通协调,将选定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评标专家名单,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管理,专家名单及相关抽取、评标数据按省综合专家库系统数据安全管控标准、制度进行管理。在开展评标工作前,根据招标项目属性在省综合专家库相应的专业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相关项目,在开展招标工作前,坚持“一事一授权”原则,在招标方案中明确是否采用自选评标专家,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书面报备省厅。
三是坚持客观评审,提升评标质效。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局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局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明确客观量化打分因素和分值,按照招标标准文件及省厅信用管理规定,统一项目评分因素、分值和标准,除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建议书)外,主要人员、企业业绩、履约信誉等均已调整为客观分,切实提升评标质量效率,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
(十五)关于“项目现场管理权力大、制约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项目现场统筹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加强局机关对项目现场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健全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在制度规范、程序规范中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内部管理运行方面,完成局《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决策程序、会议制度、文件审批、作风纪律等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完成局《内设机构职责》修订,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强化局机关业务处室对工程项目的统筹指导和服务协调;完成直管项目、监管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明确省、市工作界面和职责分工;结合现场实际,指导现场指挥部制订指挥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指挥部部门职责和内部管理流程,推动现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工程关键环节管控方面,修订局《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管理规范》《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制定局《施工期常驻现场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审核、合同履约、计量支付等关键环节管理,加强对施工期常驻现场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安全中心、测控中心、绿色环保中心等)管理。工程党风廉政监督方面,修订《局工程项目<廉洁合同>履约考核实施办法》《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制定《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工程项目现场党风廉政监督清单(暂行)》《局党组关于落实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切实把廉洁风险防控延伸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是聚焦工程关键环节监管,提升现场管理能力水平。针对工程质量安全、计量支付、造价控制、审计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现场指挥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对在建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现场问题隐患、印发检查通报,督促现场落细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协同推进现场指挥部工作质量提升。修订《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增加计量的支付管理内容,明确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则和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局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造价控制审核职责,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明确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调整等关键环节与流程指引,合理控制建设成本。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开展工程造价审查和合同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造价审查能力和合同管理水平。加强跟踪审计对项目监管力度,组织召开审计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和审计工作界面,强调跟踪审计独立性;加强跟踪审计对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等重点环节把关,真正发挥跟踪审计的监督作用,保障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已对常泰、张靖皋、淮连扩建等18个在建项目,京沪扩建、建兴、连宿高速沭阳至宿豫段等3个已交工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聚焦设计变更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审核把关。修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变更分类、变更立项、费用审批、信息公示、考核监督等内容。强化设计变更归口管理,加强各项目变更立项和费用报审材料审核把关。规范设计变更程序,严格执行“先立项、后实施,先报审、后支付”原则,原则上未立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未报审的设计变更不得支付。增加设计变更专题会议审查流程,一、二类设计变更须经局专题会议及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三、四类变更须经现场管理机构专题会议研究决策,进一步强化设计变更审核和集体决策。建立设计变更统计台帐,定期分析研判设计变更数据,对共性问题要求现场指挥部倒查勘察设计原始材料,严格按设计管理办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提高设计水平,从源头减少设计变更。
四是聚焦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努力防范“围猎”风险。持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廉洁管理标准化、廉洁履约考核等制度机制,紧盯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专项监督。督促各现场管理机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历练提升管理人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指导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列席现场管理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开展咨询服务专项整治,对照6个方面重点内容,对局2022年度以来局第三方服务外包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抽查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强化党组专项巡查,将现场指挥部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巡查重点内容,围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工程管理等方面,有序推进年度项目巡查,完成对9个直管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联动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展局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调研,正在推进限额以下和分散采购监管系统以及项目评审专用会议室建设,将委托社会机构代理采购及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全部从“线下”搬到“线上”运行,并在自有项目评审会议室开展评审,实现采购行为网上公开运行和全程可记录可追溯。
(十六)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多、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强化对外委托扎口管理,优化完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方式与流程、合同签订、支付等内容,切实规范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行为。修订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局机关和直属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内部采购行为。修订《合同管理规范》,推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更具备操作性。
二是明确检测费用列支范围。进一步加强工程决算费用的列支管理,严控费用列支范围,形成《关于管理费中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费用分析报告》。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要求计列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不属于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的其他检测费用一概不列入竣交工验收检测费;在竣交工验收检测时,严格执行《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检查项目和频率,确保列支费用的规范性。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规范管理。修订《科研项目管理规范》,明确质安处科研项目归口管理职责,增加科研项目分类管理、进度管理、承担单位确定和监督管理要求,对初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的确定、立项、验收、报奖、经费支付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推动科研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科研立项专家审查,充分发挥专家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按照“零基预算”原则,从严从紧把控科研项目初步立项工作。
(十七)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学习范围扩大到各处室、部门及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今年以来共开展28次“第一议题”学习。健全“第一议题”学习机制,在新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局党组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明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12个学习专题,稳步有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着力提升理论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2024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围绕两会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研讨10次,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现场研学1次。
二是提升学习高度和学习深度。局党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事业发展,科学选定研讨专题,探索情景式、论坛式、讲座式等学习方式,丰富形式“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赴龙潭长江公路大桥建设现场,就“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现场研学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锤炼实干作风、砥砺担当能力,做到理论学习主题聚焦、层次系统、内容关联。制定《局党员学习教育2024年度指导计划》,确定10个学习专题和学习内容,建立健全月“集中学习日”制度和拓展运用“四学六堂”学习机制,积极开展形式丰富、主题鲜明、内容翔实的学习教育活动,高质量完成年度学习任务。
三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局党组制定《局党组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从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分层分类开展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支部日常教育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营造宣传浓厚氛围等9个方面,细化梳理出具体工作任务。在全局组织“集中学习月”活动,各党支部开展“学条例守党纪 强党性当先锋”“严于律己守党纪 聚廉筑路明初心”等主题党日和“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严明纪律、恪守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等专题党课,赴常州三杰纪念馆、常熟方塔园“碧水琴川”、红色李巷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学党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十八)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从严从紧从细开展局党组工作决策制度的修订工作,修订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从职责、组织原则、会议制度、自身建设等方面系统改进和规范局党组工作,明确党组会研究议题的全过程要求,为提高党组领导能力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供了遵循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务会、局党组会讨论议题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形成团结向上、相互协调的工作氛围,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机制,在新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充分沟通、会上深入讨论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十九)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将“交通工程建设发展规划、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处置事项”纳入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有效发挥局党组在重大事项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积极与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沟通对接,主动提出局管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建议,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所采纳。组织编制和下达交通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指导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制定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四个清单”,进一步规范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明确报告规则和流程,做到有据可循。在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明确专人负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请示报告事项及时提醒、跟踪督查、扎口管理。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和制度宣贯。建立局党组决策督查督办机制,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组织对新修订的《局工作规则》《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局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等制度进行了宣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晓制度内容、清晰工作流程、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十)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举办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夯实年轻干部理论基础,增强党性观念、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素质;完善局《年轻干部基础信息库》,完成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全面梳理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情况,为下一步年轻干部队伍培养提供思路与对策。加强与省厅等机关、单位交流,积极助推年轻干部参与科研攻关。
二是健全高素质人才体系。立足局重大工程建设特点,全面培养适合现代工程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逐步推动轮岗交流工作。积极培养交通建设管理型、技术型、技能型人才,联合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技术研发、专利申报、标准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根据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参加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局专业人才队伍结构。
三是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视野。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部署要求,同时结合局全面高质量推进跨江大桥建设需要,全面学习跨江大桥建设的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和新技术,进一步拓宽团队专业技术人才视野,推动江苏大跨径桥梁建设始终保持世界领先水平。打造多渠道项目资源,优化科研创新和专业参赛推送机制,为青年人才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拓宽专业视野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树牢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高度重视基层一线的工作历练,在培养选拔以及各类推优、申报、评选中更加注重干部的基层经历。在评定局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中,向项目一线管理人员倾斜,项目一线管理人员占比超50%。组织开展局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互通及职称政策宣贯,为局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专业化引领和保障。
五是完善考核评优管理机制。根据事业单位最新考核规定以及省厅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拟定《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等次和比例、考核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修订《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形成更趋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
(二十一)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夯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更加严谨细致地推动干部人事管理和审核工作。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常态机制,明确双人互审,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完整性、系统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查漏补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备考表。
三是加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审核。加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全过程把控,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干部本人纠正。对近年来局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过程中发现的易错易漏和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切实提高填报质量。
(二十二)关于“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抓好党建的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绪论等内容,认真落实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局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审议《关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编制情况的汇报》。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审议通过《省交建局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向厅党组报告。
二是细化抓好党建的工作举措。制定《局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将中央、省委、厅党组各项要求纳入工作要点,锚定高质量党建工作目标,加强对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全面监督。制定《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联系重点,指导、督促、帮助各党支部解决在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和《局基层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规范和强化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印发《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
三是营造抓好党建的良好氛围。召开2次党建工作例会,探索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统筹联管机制思路和举措。局机关党委书记带队赴沪武锡宜扩建项目、张靖皋长江大桥、江靖隧道、常泰长江大桥等工程现场调研党的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明确下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党建工作的重点及举措。积极开展“当好先锋·再立新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交建杯”交通视觉巡展主题宣传、“工薪守护”、产业工人培训中心、法律咨询台等符合时代特征、具有项目特点、体现交建特色的党建活动,建设健康向上、富有生机活力的党内政治文化。
四是加快推进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局党组全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局机关党委建设,制定了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起草了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报告,在对过去五年机关党委履职工作深入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总体工作思路。目前,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预备人选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已完成,正在按组织规程统筹推进党员大会筹备等工作。
(二十三)关于“机关党委专责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局党组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持续推进分类达标定级,规范完善党建述职考评制度,严格考核机制和去年达标定级考核工作情况结果运用。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考评暨支部达标定级考核会,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集中考评。制定《局党组关于创建“四强”党支部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四强”党支部创建。
二是坚持建强建优干部队伍。结合局机构设置及工作分工,调整机关7个党支部为5个党支部。印发机关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方案,6月份机关各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由部门骨干党员担任。推荐9名党务干部参加厅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推荐1名项目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争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重点培育党支部书记培训;推荐1名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工委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印发《关于开展“书记学堂”党务干部培训品牌创建的通知》,开设三类课堂(思政课堂、观摩课堂和交流课堂),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了具体安排。3月上旬,局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
(二十四)关于“党支部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印发《局党组关于组织学习局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导则和党支部工作细则的通知》,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印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印发《党支部台账目录和内容》《局党支部台账规范管理要求》,对规范台账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印发《关于开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调研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摸排梳理局流动党员情况及直属项目现场口袋党员情况,核查流动党员动态信息,建立流动党员专门台账。修订《局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持续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探索双向四同共管机制,使流动党员真正成为交通工程阵地上“流动的先锋队”。
三是规范使用党建标识。印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党支部需整改事项均已全部完成。对局党建活动室进行升级改造,为局机关党支部及老干部党支部提供良好的学习交流场所。
(二十五)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真正做实做细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聚焦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又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全面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规范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常态机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查漏补缺。
三是全面加强管理经费使用管控。修订《局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局管理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局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费用实施办法》,加强财务审核,从严控制支出,切实推动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建设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加强概预算编制管理,严格落实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开展2023年度局机关管理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检查,形成管理经费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二十六)关于“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双决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交办公路函〔2019〕1718号)文件精神,明确工程决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提高对工程项目开展“双决算”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编制《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决算编制管理办法》,为局管项目“双决算”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低价中标、再通过变更增加造价”行为。进一步规范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开展不平衡报价调整合法合规性及实施路径调研,编制出台《严重不平衡报价审查调整规则》,减少因严重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项目实施风险。严格不平衡报价审核、防范力度,将审核关口前移,评标阶段加强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严重不平衡报价审查和评标报告复查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以巡促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巡视整改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交通新实践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更高效率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更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更高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治理效能,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真正把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体现到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上,努力干出“走在前、做示范”的过硬业绩,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整改。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进一步增强加快巡视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提升履职履责水平。紧紧围绕 “6个月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1年内完成整改”的总体目标,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尽早”原则,集中精力、聚力攻坚。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总结和成效评估,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于一些尚未整改到位的、难度较大的复杂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下更大力气攻坚克难,持续跟踪督办,尽快取得全面突破,确保年底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彻底清零,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三)强化制度执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确保各项新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密切跟踪、评估制度运行情况,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在后续工作中逐步优化完善,切实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在制度规范、程序规范中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329750;邮政信箱: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1814办公室);电子邮箱:787967690@qq.com。
中共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