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回程运费扣减措施落地苏州
发布日期:2024-02-18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一列满载进口葵花籽油的回程中欧班列缓缓驶入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苏州海关在核对企业申报要素后作计税处理,确定将该批货物的1.7万元境内段铁路运费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这标志着“中欧班列回程运费扣减”享惠措施在江苏正式落地。

“中欧班列回程运费扣减”是海关总署为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帮助企业纾困降本,在全国海关推广的重要举措。根据海关审价办法规定,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对符合运费扣减的企业,可在申报运费时,扣除国内段运费,从而降低进口征税基数,享受税款减免优惠。

虽然有相关享惠政策,但由于搭载中欧班列进口的货物运费通常按照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进口企业无法提供其在国内段的运费单据,无法以客观量化标准合理分摊运费,长期以来相关企业难以实现运费扣减,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苏州市在了解到企业实际困难后,深入调研中欧班列境内段铁路运费的价格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开展专题分析及全面评估,明确分摊计税有效方法,制定运费扣减实施方案,针对不同企业场景解读中欧班列回程运费估价新政,指导企业获取境外段运输里程数,协调运输平台运营方提供铁路境内里程数,指导运营平台以公告形式对境内段运费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设置业务专岗,开展“一对一”专项引导工作,指导进口企业自主申报境内段运费扣减,切实帮助企业享受优惠。

国内段铁路运费扣减政策的落实,助企降本增效,对支撑中欧班列回程进口货物具有重要意义。(苏州市铁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