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4-00019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4-02-20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苏交港航〔2024〕3号 主  题  词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        效 即日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美丽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相关任务,决定在全省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目标与工作路径

紧紧围绕交通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战略任务,紧扣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要求,勇担“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在全省水运行业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构建更具时代特征和江苏特色的美丽港航,支撑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

2026年,以京杭运河江苏段和宿连航道等干线航道、沿江沿海港口为重点,打造一批突出“水运+生态”“水运+服务”“水运+文化”等功能的美丽港航项目,实现港航设施更加生态环保,港航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港航文化更加丰富多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效,率先建成一批安全畅通、便民高效、生态环保、特色鲜明的美丽港航项目。

2035年,“以闸为珠、以河为线、串珠成链、织链成网”的港航风貌得到充分展现,“便捷顺畅、人人享有”的港航服务更加可及可感,“港产城”设施融合、服务融合效应充分发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水运江苏”高质量发展成果。

重点实施以下工作路径:

紧扣一条主线,即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聚焦两个目标,即更全面展示港航之美,更充分发挥水运之利;

彰显三大内涵,即坚持生态优先、践行服务宗旨、弘扬港航文化;

提升四大特质,即水清、岸绿、河畅、文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系统谋划

1.加快制定建设标准。强化顶层设计,突出试点引领,深入挖掘“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内涵,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制定并发布“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生态、服务、文化等系列建设指南,加快形成“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系列标准的指导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并适时对系列标准进行丰富拓展。2024年,形成一套科学完善、指导有力的建设及评价标准,对“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工程项目进行规范性指导。

2.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对新建项目,要充分考虑“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要求,突出“水运+生态”“水运+服务”“水运+文化”等多元功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对已投运项目,在提升航运服务的同时,开展绿化、美化、融入文化“三化”提升,凸显“服务船民、服务市民、服务旅客”功能,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工程。各地结合地方港航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围绕生态、服务、文化等重点领域,选取有条件的港航节点开展工程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并逐步推广。积极与地方政府对接,争取将“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纳入地方城市规划体系,做好港域、航道规划建设与沿线城镇的衔接协调。在全省打造一批“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生态航道、绿色港口、服务标杆和文化窗口。

(二)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生态航道

3.基础设施高效低碳。进一步提升水运基础设施供给质量,进一步完善全省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联网畅通、达海通江、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两纵五横”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水运可及性、便捷性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港航基础设施抵御灾害能力,水运可靠性进一步提升。深化5G、北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与港航基础设施的融合应用,推广应用京杭运河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全省船闸联合调度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智慧赋能推动节能降碳。

4.生态技术充分应用。开展生态航道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资源高效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新能源环保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有利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型护岸。因地制宜开展生态航道建设,合理推进岸线绿色景观塑造和绿化层次提升。推广应用绿色施工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航道施工和维护过程对水生生态的扰动和破坏,构建水清岸绿、生物多样、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加强近零碳技术、设计和工艺推广应用,积极研究发挥生态航道在碳中和领域的新功能。

5.国土资源集约利用。进一步提高港航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综合衔接,进一步提高土地空间、岸线等使用效率,提高港航发展与环保空间和谐共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制定干线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完善疏浚土综合利用机制,进一步提高航道疏浚土方综合利用率,完成续建或新开工的干线航道项目疏浚土抛泥区预控工作,保障航道疏浚工程顺利施工。通过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提高“水运江苏”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绿色港口

6.提升港口节能降碳水平。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领域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常态化,引导港口岸电设施智能化升级。鼓励港作机械车辆清洁化改造,推广应用电能驱动、储能回用、变频控制等节能技术,推进我省港口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提升港口能耗中电能占比,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7.加大港口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港口污染防治设施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港口粉尘防治工作,提高粉尘防治信息化监管水平。持续推动原油成品油装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提升船舶污染物接、转、处水平。引导督促沿江5座洗舱站规范化、常态化运营,配合推动危化品运输船舶“应洗尽洗”。推广应用港口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港口污染防治可视化、一体化管理。

8.强化港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港口生态保护措施,持续推进港区绿化工作,全面提升港容港貌。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引导有条件的港口开展陆域、水域生态修复。加大对绿色港口发展技术的宣传推广,全面提升港口基础设施、装备和运输组织的绿色环保水平。

(四)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服务标杆

9.提升港航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干支联动的发展格局,推进重点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航道建设,实现“门到门”水运服务。进一步改善港口服务质效,形成海江河、公铁水联运特色鲜明的水运服务体系,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国际国内“双循环”能力显著提升。完善全省内河航道安全服务,形成高度健全的应急保障体系,实现监管服务功能一体化。

10.提升船闸服务能力。坚持安全可靠、绿色智慧、便捷高效的原则,为船舶提供优质的通航服务。全面建成内河等级以上航道电子航道图,完善江苏内河船舶手机导航系统,推广应用政务服务APP,支持船民远程办理过闸登记和过闸费缴纳等手续,实时引导船舶过闸,并提供完备过闸信息咨询服务。利用信息化感知设施设备采集船舶交通流、天气、设备运行、公共服务信息等数据,及时更新并实时公布船舶过闸信息,保障船舶过闸安全。

11.提高水上服务区服务质效。合理布局泊位及靠泊设施,方便船舶停靠,配备与泊位数量匹配的岸电设施、供水装置等,保障船民基本生活需求。合理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接收装置,公示船舶含油污水接收信息,并提供预约服务。提供常用船舶机修配件预约采购、船舶机械维修常用工具借用、日常生活物资代购、快递寄存等便民服务。

(五)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文化窗口

12.建设港航文化节点工程。持续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托长江、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沿线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高水平打造一批港航文化长廊、港航文化宣传设施点和港航文化地标。按分项完成连云港盐灌船闸、泰州周山河船闸“水运江苏·美丽港航”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经验。

13.加强港航文化挖掘展示。因地制宜,推动各地结合自身基础、环境和群众需求,加强港航基础设施文化提升,展示江苏航运历史、航运文化以及现代港航发展成就、技术进步等。提升通航设施文化内涵,拓展通航设施科教服务功能。鼓励港口企业开展交旅融合发展,提升企业形象,展示港口文化。加快推进港口史、运河史等编纂工作,进一步健全“水运江苏·美丽港航”文化体系,增强港航文化自信。

1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凝炼形成服务优质、群众信赖、全国知名的江苏港航典型,提升江苏港航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江苏港航服务新标准、新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推动。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是适应新发展阶段新任务要求、推动水运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也是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运发展,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宣贯,做好组织实施、评价验收、应用推广、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统筹利用好周边资源,推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文旅等部门对专项行动的理解与支持,汇聚“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合力。各级港航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进“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开展舆论宣传和深度报道,提升“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知名度。定期开放、组织社会活动,持续提升扩大港航发展在全社会的感知度,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港航发展,共同推进“水运江苏”建设的良好氛围。

近期,省厅将陆续发布“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相关建设及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联系人:李琼,联系电话:025-52855808,18915996319。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