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交通执法部门执法走心又暖心
发布日期:2024-02-08 12:35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7日,陈先生将一面印有“柔性执法 温情服务”的锦旗送到到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晓升手中,表达对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柔性执法的感激。

1月26日,交通执法四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晓升带队在辖区道路进行日常巡查时,根据执法终端守护2.0预警,在飞龙路15号附近有一辆车牌为苏DDXXXX的新能源轿车涉嫌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当即前往现场将车辆拦停进行调查取证。

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名司机陈先生因近期家庭突遭变故,急需用钱且没有主动了解资质准入要求,证件不齐全。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对陈先生进行劝慰,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处理,鉴于其为首次接单违法情节较轻、配合度较好,执法人员报请法制部门审核认定,对其进行从轻处理。同时王晓升注意到陈先生车辆基本满足营运条件,因此现场对接交通行政服务窗口,两方共同指导其申请办理车辆营运证,并于当天顺利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王晓升还将其情况报市网约巡游出租车行业党委,将其列入困难司机名录。“感谢你们,我现在是一名合法合规的网约车司机了,以后我一定合法合规经营,当好咱们文明交通的宣传员!”陈先生紧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从业人员: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网约车营运行为车辆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人员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齐全方为合规。请网约车从业人员务必按照规定经过考核获得许可,这不仅是对乘客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