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4-00034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4-03-26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的通知
文        号 苏交执法函〔2024〕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制造强省战略部署、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对大件运输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营商环境,保障大型装备生产制造、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助推制造强省建设,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现就进一步提高我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为本、促进发展、提质扩面、上下联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营商环境、提升大件运输服务水平、拓展“放管服”广度和深度,持续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经过两年的努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大件运输通道通行能力不断增强、跨江运输条件明显改善,许可数字化水平、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江苏大件运输服务管理水平全国领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增加大件运输高速主通道

细化分析江苏产业集群分布,结合我省大件运输通行历史数据,在G25长深高速、G15沈海高速、G1516盐洛高速、G40沪陕高速江苏段,G4221沪武高速江苏段、G30连徐高速“两纵四横”主通道基础上,增加G2京沪高速、G42宁沪高速江苏段,G2513淮徐高速、G4011扬溧高速、S69济徐高速、S49新扬高速、S39江宜高速7条主通道,并向社会公布。(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

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要适当提高主通道养护巡查频率,发现三类及以下桥梁及时修复;统筹优化主通道养护计划,避免同一方向平行路段同时集中养护;养护资金适当倾斜,优先保障主通道养护;及时对社会公布公路技术状况、养护施工信息。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使用性能,降低施工阻断的影响,保障大件运输主通道畅通。(相关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负责)

(二)改造高速收费站超宽车道

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结合我省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分布情况、大件运输通行频次和流量方向等情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2〕160号,详见附件1)“加强高速公路检测条件建设”的要求,2024、2025两年分批次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进行改造。到2025年末,改造不少于20条宽度5米以上(包括5米,下同)的超宽车道,实现我省每个设区市至少一条5米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常州、南通、盐城7个超宽大件运输需求量较大的市,不少于2条。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4〕180号,以下简称“部180号文”,详见附件2)的要求,升级改造相关收费站智能检测设备。设置能满足多轴线大件运输车辆称重检测需求的称重检测设备,并增设外廓尺寸自动检测设备,实现对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质量、总体外廓尺寸、轴荷等数据的快速检测。(相关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配合)

2024年改造收费站名单详见附件3。

(三)提升大件跨江通行服务

根据大桥实际运营断面流量、桥梁服役时长和技术状况等情况,在安全评估和桥梁验算的基础上,将部分过江通道大件运输车货总重由不超过100吨,提高至120吨以内,有效解决我省100-120吨三类大件过江难问题。(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相关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配合)

(四)持续深化“二重三化”服务

继续开展大件运输服务走访调研,摸清底数,了解企业运输需求。持续为我省大件源头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服务,将属地范围内有大件运输需求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列入“二重三化”服务范围。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建立事先告知机制,靠前服务,将行政许可管理与服务由审批窗口延伸至企业车间,助推大件运输行业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对于货物超过公路运输能力、公路运输安全风险大的,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公水联运”,向企业推荐适宜大件货物运输的重载码头、航运企业,实现“宜路则路,宜水则水”,发挥水运江苏的优势。(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厅运管局、港口处配合)

(五)深入推广“信用+承诺+批量”审批服务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第二批示范案例的通知》(交交计〔2023〕117号)要求,深入推广示范案例4《江苏交通推行信用承诺制,助力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大提速》,对我省区域内信誉较好的大件运输源头生产企业大力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制,完善企业“联络员”机制,科学配置服务资源,给予容缺受理、优先勘验、优先审批、批量办理等便利支持,不断提升信用管理质效。(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

(六)全面推行勘验提速服务

推行Ⅰ类大件免勘验,对车货总重90吨以上的Ⅱ类大件实施重点抽查勘验,对Ⅲ类大件100%勘验,现场勘验工作在货物装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Ⅲ类标准件产品,结合生产企业日常管理情况推行“信用+远程勘验”机制,远程勘验在货物装车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

(七)开展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

按照部180号文的要求,江苏作为许可系统升级改造的第一批单位,要在2024年10月前完成许可系统升级改造和联调联试,解决同一车辆重复办证、许可数据无法精准推送、跨省和省内许可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新增智能填报、智能评价、智能核查、智能检测、智能分析比对等功能。(厅审批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信息中心负责,江苏交通控股公司配合)

(八)实施超大件执法护送服务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运输护送难度大的超大件,或涉及重大应急救援、保密军事武器等大件运输,承运人无法单独采取护送措施的,经申请可以由沿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提供护送服务。(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

(九)建立服务阵地

创建全省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公众号“苏大件”,通过公众号解读大件运输申请、路线勘验、通行护送等规范,宣传与大件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警示案例等,发布影响大件运输通行的路况信息,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帮助申请人提高法律意识、掌握申请要点,提高申请效率。(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负责)

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开发大件运输许可“掌上办”,为申请人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在线申请大件运输事务、修改申请信息、查询申请进度和办结情况、下载超限运输通行证等提供便利,切实增加大件运输企业的申报效率和办证体验。(厅审批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信息中心负责)

(十)组织开展大件运输相关人员培训

组织大件运输许可、超限检测站、收费站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部180号文中《大件运输许可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使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大件运输许可、通行管理规范,提高业务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提高全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保障配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大件运输许可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大件运输受理审批、协调沟通、现场勘验、业务咨询、技术保障、服务监督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单位要经费保障到位,统筹安排预算资金,保证系统升级改造、桥梁验算、通行检测、设施改造、服务保障等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建立定期交流、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大件运输审批许可、通行一体化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聚焦重点大件生产企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大件运输许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便利举措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大件运输服务新举措,实实在在惠及广大大件生产、运输企业,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完成提高大件运输服务质量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提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徐粒粒,电话:025—84460722;邮箱:jsszfjdjb@163.com。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80号).pdf

          3发文定稿2024年改造收费站名单.doc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