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错即改”免处罚、设置“合规观察期”……泰州交通十条项目护商惠企
发布日期:2024-03-29 18:2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在医药高新区开办了一家小企业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个“小麻烦”:因忙着生产、发货,他的货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忘了年审,已经逾期20多天,偏偏又被上门检查的交通执法人员当场发现。他赶紧安排员工开车去补检,并准备认罚时,执法人员的一番话让他“喜出望外”:“按照规定,你将被处以1000至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不过,鉴于你逾期未超过30天,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现对你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不处罚你了。”

另一名企业主孙女士也因疏忽,差点被罚得更多。几天前,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孙女士给工人使用的手套、胶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留有安全隐患,依法应当处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该违法行为系首次被发现,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孙女士立即购买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换发给工人,因此,交通执法支队也依法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这两起案例,在我们这次公布的‘10条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第一条内都有体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项目内的第一条为:“编制并实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3.0版)》,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放宽轻罚、免罚的事项、范围、条件,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刘先生和孙女士的行为都在“清单”内,符合不予处罚的条件。

据介绍,此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的“2024年十条为民服务实事项目”中,个个都体现了“人性化”,条条都是“干货”。比如,今年将推行安全生产“合规观察期”制度,即在涉企安全生产领域,对于符合相应情形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情节和整改难度,在立案调查后给予企业相应的“合规观察期”。在合规观察期内,企业在执法部门指导下或者自主完成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执法部门依法不予处罚。举个例子,某危险品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依法应当处5万-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案后,交通执法支队给予7日“合规观察期”。企业在7日内按规定完成相应投保,交通执法支队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们能综合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防范风险,激活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10条项目中,交通执法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的承诺也不少。比如,开展水上游览船舶安全“体检”上门服务,全面验证备案船舶安全设施设备合规情况,查验船舶配员以及实操能力,保障游客水上出行安全;为运输民生物资的集装箱船舶开辟过闸绿色通道,优化该类集装箱船舶过闸程序,缩短常走的船舶检查时间和待闸时间,以更优质的服务为集装箱水路运输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持续深化“信用+承诺+批量”审批服务,新增“二重三化”服务企业2家以上,上争2024年靖江南收费站拓宽改造项目落地,持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