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4-00063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4-04-26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执法函〔2024〕7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4〕71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合力,服务加快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为主题,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努力形成社会共治、行业支持、全民参与的公路安全保护良好氛围,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做好服务和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加快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解读公路政策法规,深化普法释法。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解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160号)以及《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三)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守安全底线。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强化事故教训汲取和举一反三,深刻解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涉路施工许可管理等工作要求,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宣传,提高“12350”举报热线的知晓率,深入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宣传“吹哨人”制度,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四)聚焦路政主责主业,宣传便民举措。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内核,加强宣传路域环境治理的成效、公路执法效能的提升;积极宣传多部门集中治超二十年期间取得的成效,新科技、新模式在路政管理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应用;深入解读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数字化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利企便民政策,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一)计划筹备阶段(2024年4月26日至30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1日至15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一)开展“守护公路20年”主题宣传,展现守护公路安全奋进之路。2024年是多部门集中治超20周年。各地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全面回顾治超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改善交通运输环境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和辉煌成就。有条件的可组织“守护公路20年”主题系列宣传,以图像、短视频、微短剧等展览形式,回顾治超工作20年来的风雨历程,展示治超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依法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提炼治超不同时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分析新形势下治超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主题宣传报道、治超站点开放日、典型人物专题采访等活动,引导公众了解、支持治超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群策群力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开展大件运输“护航2024”专项行动,筑牢保障大国重器运输之基。组织开展大件运输“护航2024”专项行动。继续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辖区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业主深入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及时了解大件产品订单信息,主动提供运输路线、车型、装载方式等建议,依法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精准服务。加强大件运输护送管理和服务,主动向大件生产和运输企业宣讲大件运输护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协调难度大、护送要求高、社会力量确实无法单独完成护送的,经承运人申请,可联合相关部门提供大件运输监护服务。要加强对货物吨位重、跨省数量多、运输难度大等典型大件运输案例的宣传报道,继续通过网络直播、互动交流等方式,展现交通运输部门为大件运输保驾护航的担当和作为,助力大件运输产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三)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之策。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针对涉及涉路施工许可事项,在合法合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联合审批办事流程,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简化办事材料,实现统一受理和跨领域集成办理,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利企便民。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涉路施工许可培训和宣传,力争做到“四个一”:组织一次现场咨询,举办一期许可培训,开展一场执法现场观摩,走访一处涉路施工现场,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聚焦“行业内核驱动”,践行以路兴业融合发展之道。以党建为引领,结合“党旗红交通蓝”党建联盟工作,推动“党建+路政”宣传,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以路兴业、以路富民”的“助推器”作用。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文化宣传,分享路政管理工作成就,讲述公路故事。利用服务大厅、工业园区、在建工地、收费站及服务区等场所,开展更加广泛、更具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地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指导基层执法站所举办“5.26”“群众体验日”“媒体开放日”,进工地、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互动形式的活动,让群众能够身临其境感受路政工作,提升公众对公路行业的认同感。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执法、公路管理、宣传、审批等部门统筹配合、分工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宣传联络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活动措施和成效,特别是要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为常态化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详见附件1)、连同工作方案请于2024年5月6日前报厅,总结材料及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7日前报厅。活动过程中,相关宣传素材可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交通”“中国公路”“中国路网”“江苏交通”等投稿,交通运输部将对投稿及刊发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
联系人: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韩丹,025-84329605,邮箱jtzfjlzk@163.com;中国交通报马珊珊,18600639309, 邮箱zjbglgl@l63.com;江苏交通投稿邮箱:jsjtb@163.com。
附件:1.2024年“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2.2024年“路政宣传月”重点数据统计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6日
附件:苏交执法函〔2024〕71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