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强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助力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我厅编制了《江苏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290285626@qq.com。
联系人:韩涛,电话:025-52853003、52853122(F)
附件:1. 关于《江苏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 《江苏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