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6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省交建局、厅规划中心、厅信息中心、厅宣教中心、苏北处、省交通技师学院、无锡交校、汽车技师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33号)精神,为做好我厅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厅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期内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人才”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333人才”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条件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本次选拔推荐不限名额,为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第三层次推荐人选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形成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厅政治处。

2.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一份,第七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第七期“333工程”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3.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申报对象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厅政治处;申请书、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9141579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可从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人事人才栏中下载。

联系人:黄烨旻、王晓印;电话:025-52853418,52853516;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附件:1.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2.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4.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5日                     





第七期“333工程”申报系统操作说明.pdf

申报系统操作补充说明.docx

附件1.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条件.doc

附件2.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附件4.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