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个性化、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不断增长,包车客运也越来越受欢迎。但其中也有许多客运公司不“按章行事”,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南京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联合文旅、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2022年7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执法人员在南京鼓楼公园门口发现当地某旅游客运公司驾驶员徐某驾驶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执法人员调取了该车行车轨迹线路图,确认该车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省际包车客运,驾驶员有旅客运输从业资格,但未办理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
该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执法机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包车客运必须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才能进行经营。违规经营的包车客运,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违规经营的包车可能存在保险不足、车辆未正常安检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包车客运经营者承接包车业务时应当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并将包车标志牌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这样既能有效接受监督,也能让旅客放心乘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七)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乘客在租赁客运车辆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做到“五个一”:一要查看公司是否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要查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否与约定的起始点、目的地相吻合;三要查看租赁车辆是否有道路运输证;四要了解出车当天的驾驶员是否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否是包车标志牌载明的驾驶员;五要与承运公司签订有效的包车合同,减少出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