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运输应知应会手册
发布日期:2024-07-31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哪些车辆需要办理大件运输许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二、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做好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明确审批对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时外廓尺寸符合《规定》,但由于未选用适配车型导致车货总质量不符合《规定》第三条限定标准的,不得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车辆整备质量或外廓尺寸超过《规定》第三条限定标准的非载货汽车及专业作业车行驶公路时,应参照《规定》有关要求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三、大件运输对申请人的要求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七条 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承运人及承运车辆应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我省起运的大件运输申请人应为实际承运人(承运车辆牵引车所有人)。

四、省内大件运输申请方式

 目前我省已实现大件运输申请一网通办,所有申报案件需通过网上申请,对通过受理点现场申请的,应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注册江苏政务服务网,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网址http://www.jszwfw.gov.cn/。申请流程: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综合旗舰店—江苏交通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事项(跨市)/市县事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跨设区的市运输,选择省级事项;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运输,选择“市县事项”市级(如南京市);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选择“市县事项”区县级(如雨花台区)。

五、跨省大件运输申请方式

注册并登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V2.0”,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六、大件运输办理机构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八条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七、大件运输申请需要的材料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
  (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

八、车辆轴数、轴荷如何填写


九、大件运输分类及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总长度未超过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标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总长度未超过28米且总质量未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十、运输多个不可解体物品有何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做好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规范装载多个不可解体物品行政许可行为。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在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前提下,加装多个不可解体物品或加装此不可解体物品配件的,其外廓尺寸超限情形未发生改变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十一、大件运输企业及大件运输车辆资质问题

大件运输企业应当依法按规定申请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大件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取得经营范围包含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用于客运、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交通物流经营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件,并随车携带。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无道路运输证件、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或者拒不接受检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扣押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二)超出核定的期限、范围、区域或者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客运站出售未经批准的客运站(点)车票,或者接纳未经批准进站营运的车辆的;

(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的;

(五)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停运的。

十二、大件运输申请不予许可原因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通行证》的验证方式

 查验车辆通行证的真伪,应通过“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查询,禁止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扫一扫”及其他APP平台登录。

 跨省运输通行证查验,通过点击“许可验证-跨省验证”,进入页面后,点击“二维码扫描”扫描或在“请输入许可证号”栏输入许可证号查验;省内运输通行证查验,点击“许可验证—省内验证”进入页面后,在“请输入许可证号”栏输入通行证上的许可证号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