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 | 答案 | 依据 |
1 | 《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5 | 行政处罚的追溯时效是多长时间? |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追溯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6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哪些情形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8 | 行政机关拟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1.较大数额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
9 |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
14 | 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期限? |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
15 | 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 |
16 |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 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
17 | 申请人申请许可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
18 | 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的,应当如何处理? | 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 |
19 |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是指什么? |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
20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21 |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
22 | 哪些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23 | 什么是“双重预防”机制?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24 | “两类人员”考核指的是什么?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25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哪些职责? |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
26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行使哪些职权? |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
27 | 什么是营商环境? |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条 |
28 |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有哪些? |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条 |
29 | 国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措施包括哪些? |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四条 |
30 | 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
31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
32 | 优化营商环境,要建立什么样的新型监管机制?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33 | 交通运输部门如何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 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强化信用应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对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良好企业全面推行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守信激励措施,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超限超载运输等领域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衔接,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在执法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告知行业管理部门。对一年内多次出现重点违法行为的企业、车辆、船舶等实施重点跟踪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化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审批〔2024〕2号) |
34 | 损害营商环境或者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 1.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九条 |
35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如何规定的?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五条 |
36 | 什么是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 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包括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 |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 |
37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在哪些重点领域采取何种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38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如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级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39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如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40 | 如何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 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和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将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类目录清单,应当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考核评估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六条 |
41 |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实施行政强制有哪些具体要求?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 |
42 | 如何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类监管标准,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针对不同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 |
43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确需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并合理确定实施范围和期限,提前书面通知企业或者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六条 |
44 | 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化年”专项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 | 1.打造高效便利的交通运输政务环境。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二是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三是积极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四是加快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五是着力深化信用承诺告知承诺;六是深化政务服务品牌建设。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化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审批〔2024〕2号) |
45 | 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46 |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1.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条 |
47 | 实施路面巡查,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 1.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
48 | 实施水面巡航,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 1.一般在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行政检查;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
49 | 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 1.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
50 |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办理执法案件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 1.书证;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
51 | 证据的“三性”指的是什么? |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
52 | 如何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 执法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证据逐一审查,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判断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十六至四十九条 |
53 | 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1.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54 | 法制审核的人员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
55 | 哪些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提交执法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 1.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
56 | 执法部门在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在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1.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条 |
57 | 我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标准? | 2023年11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分成30个监管主项、83个监管子项,涵盖公路、航道、港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铁路等各个业务板块,既包括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事项,也包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监管的相关内容,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58 | 公路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59 | 道路运输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出租车客运经营者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0 | 水路运输(含航道)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1 | 港口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港口工程建设和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2 | 公路水运工程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3 | 铁路建设领域监管事项有哪些? | 1.对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4 | 对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侵害或者损坏公路、公路用地路产、路权情形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5 | 对公路安全保护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公路安全保护范围内影响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情形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6 | 对公路养护和收费公路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互通区和服务区内设置广告设施活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7 | 对公路超限运输行为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公路大件运输行为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8 | 对出租车客运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巡游出租车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69 | 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0 | 对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1 | 对道路客运经营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2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3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4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5 | 对水路运输经营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6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7 | 对水上从业对象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内河渡口运营者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8 | 对水上交通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79 | 对航道、通航建筑物、航标及航道辅助设施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通航建筑物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0 | 对内河水上防污染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1 | 对港口工程建设和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2 | 对港口经营人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和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以及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者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3 |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4 |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资质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
85 | 对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包括哪些子项? | 1.对地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