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5-00026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01 |
标 题 |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对2015年颁布的《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苏交规〔2015〕2号,以下称原《细则》)进行修订,经提交第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1日印发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苏交规〔2025〕2号,以下称《细则》),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细则》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促进施工标准化和专业化分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分包管理新政策的需要。原《细则》发布以来,对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的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交办公路〔2024〕6号)的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中工程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的界定、劳务合作与施工分包的定义、分包时点的要求等关键性条款有了重大调整。因此,亟需对原《细则》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以适应当前施工分包管理的最新要求。
二是适应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我省水运工程建设正处在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阶段,国家和省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虽有原则性总体规定,但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具体操作层面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亟待完善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相关制度,更好保障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规范施工分包管理行为的需要。通过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内容,明晰施工分包与劳务合作概念区分,提升对施工分包行为的认知,规范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管理,进一步推行合法施工分包,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七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分包条件、合同管理、行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
一是明确《细则》适用范围,强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一体管理。此次修订,在原来规范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分包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上位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充分研究论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特点,并参考兄弟省市做法,明确《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强化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一体管理。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程序。一方面,《细则》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相关责任义务。另一方面,《细则》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程序,对提交分包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审核及后续合同管理等各阶段及其管理要求作了详细规定,确保施工分包及其管理流程闭环。
三是明确分包时点及劳务合作等规定,进一步落实落细上位法。此次修订贯彻交通运输部新要求,对原《细则》进行了全面调整更新。一方面,优化施工分包时点,删除了承包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工程类别、规模、分包人的选择方式等规定,明确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均可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开展施工分包。另一方面,《细则》调整了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的定义,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对于转包、违法分包、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等的具体情形。
四是完善不得分包的范围和合同示范文本,增强可操作性。关于公路水运工程不得分包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范围,《细则》明确公路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交办公路〔2024〕6号)执行;关于水运工程,《细则》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港口、航道、船闸工程部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苏安办〔2024〕35号)等规定,经充分调研论证,并参考兄弟省市做法,进行了补充明确。同时,还同步修改完善了施工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等,切实方便相关单位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