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和养护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江苏省公路档案管理规定》(交公办〔2006〕15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9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03921662@qq.com。
联系人:韩涛,电话:025-52853003、52853122(F)
附件:《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材料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