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5-09-23 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提高质量监管能力 打造优质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关键问题研究工作方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修订工作由江苏省牵头,天津市、福建省和贵州省共同承担。917-18日,课题组在南京召开工作研讨会,部安质司,北京、广东、浙江和安徽等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结合各地交通综合改革情况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就质监机构的职责定位、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内容和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课题组要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加大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发展形势的研判,确保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定职责履行到位;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细化具体内容;面向现代工程管理,研究提出优化政府监管的方式和方法。

(厅建管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