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预警信息和工作指令“两个直达”叫应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灾害应对主动防御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领域防灾减灾能力。
省交通运输厅明确,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预警、叫应、行动、反馈、核实”的工作闭环。聚焦暴雨、台风、大风、大雾、强对流、雨雪冰冻等灾害,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精准把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类型,切实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灾害主动防御能力,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平稳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在提升临灾防御应对能力方面,主动会商研判,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协作,多渠道获取预警信息,推动预警覆盖范围和时间区段精细化。落实预警叫应,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指令的制作、审核、叫应和反馈工作,一旦达到极端灾害天气“两个直达”叫应启动条件时,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响应,迅速部署落实主动防御措施,并按要求反馈情况。加强监测巡查,根据灾害预警等级,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关键点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运行监测,在灾前、灾中、灾后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和频次要求开展巡查检查,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优化调度指挥,坚持调度工作跟着风险走,跟着预报预警走,必要时实施提级调度,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工作联动与区域协同,落实“关、停、撤、转”等管控措施,确保指令传递、力量调配、现场执行各环节无缝衔接。夯实应急保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多角度、多类型组织开展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预置,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主动防御措施和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完善信息动态发布机制,联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地图导航、交通互联网平台等企业,及时发布预警和管控信息。(厅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