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6-00007 分        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6-02-13
标        题 《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对2023年发布的《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交规〔20234号,以下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26212日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62号,以下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位规定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公路养护资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也已全面修订。为确保我省公路养护信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上位规定,并进一步加强公路建管养制度的整体协调统一,亟需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适应公路养护市场发展趋势的需要。随着我省公路网络持续完善、养护任务日益繁重、养护技术快速迭代,公路养护的市场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为更好地回应市场发展需求,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必要对信用评价的条件、标准及应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调整,确保信用评价结果更适应当前市场发展形势,以更好规范市场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规范行业治理与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亟需优化调整AA级信用评定条件、信用动态调整规定与履约考核标准等,以提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更好发挥以优促优、以信兴业的导向作用,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评价工作、评价等级、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信用等级动态调整与管理、附则等。

(一)关于适用范围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保持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协调一致,更切合公路养护管理实际,进一步优化了《办法》适用范围,明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范围为公路养护工程,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并对附件信用评价标准等做了相应调整。

(二)关于职责分工与信用评价程序

进一步厘清了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辖的公路养护项目有关作业单位信用信息的核查、归集等工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省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分别配合做好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复核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信用评价程序,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信息录入与采集、审核和归集、复核以及信用综合评价等各环节中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三)关于从业单位AA级的评定条件。

根据上位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行业管理经验,参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将从业单位AA级评定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选择条件,明确基本条件应当全部满足,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项,以此进一步提高评定条件的科学性与区分度,有利于提高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异化,提升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效果。

(四)关于信用等级动态调整与履约考核评价标准

优化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申请调整信用等级的条件与要求,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强化评价结果及时公开。此外,结合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在附件中细化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约考核评价标准,还补充了信用等级调整为B级和C级的相关不良行为扣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