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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咨询
内容 江苏省交通厅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今年10月1日执行。第三章 履约考核部门有一段话“已交工但未竣工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相关从业单位进行履约考核。在此期间已无工作量的,可以不再进行履约考核。”有点不明白。已交工代表着工程量施工完成,怎么还需要参评,能否举例说下已交工但未竣工的参评情况有哪些?
提交时间 2024-09-25 16:34:5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4-10-08 11:37
内容回复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由建设单位对项目涉及的其他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情况对相关从业单位进行评分,并结合履约考核评价条件确定相应考核等级。建设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认定已交工但未竣工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工作量,是否参与履约考核。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8日    

答复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