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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本站《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中块石的价格适用范围
内容 工程地点位于盐城市射阳县海边,工程内容中有抛石护底工作,抛石采用“30-150kg块石“作为护底材料。本工程计价模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JTS/276-1-2019),上述块石的价格是否可以采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发展-建设管理(jtyst.jiangsu.gov. cn/col)地材指导价格(盐城)中“块石”的信息价作为价格参考依据?
提交时间 2025-10-18 13:29:3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10-22 15:26
内容回复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一、根据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交建〔2021〕3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仅供省内公路水运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和材料价差调整等参考。我省发布的《江苏省各市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中的块石适应于公路项目中桥梁及其他砌体构造物,水运项目中的护岸工程。二、对于护底块石材料,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实际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并在合同中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0月22日

答复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