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路工程养护定额规费取费 |
| 内容 | 公路工程养护定额人工按苏交质(2012〕40号文,那现在规费取费是按哪个文件。 |
| 提交时间 | 2026-10-10 09:23:05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10-16 16:09 |
| 内容回复 |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规费应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可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苏交建〔2019〕22号)文件中34.4%计取。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0月16日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