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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生产经费总额包干占比
内容 请问江苏省关于公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经费中的总额包干百分比是多少,依据是什么。经各施工单位反映,按一般规定15%计,不能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使用需求。曾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的通知(苏交建〔2012〕55号)附件《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一章第12条规定:承包人在报价中,总额支付的比例不得超过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报价总额的30%。是否作数
提交时间 2024-07-11 16:39:2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4-07-16 11:22
内容回复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两个文件总额包干范围不一样,《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所列总额包干的范围大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所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明确的总额包干范围,如《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中将完善、更新、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水上及陆上交通维护,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办公用品费和其他等费用均按总额包干计,其总额包干比例为不超过30%;《指南》中上述费用均为按实计量,总额包干比例为不超过15%。因此实际使用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合适的计量方式进行计量。目前省厅已开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将系统解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16日    

答复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