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8-00547 | 分 类 | 公路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8-12-17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公路〔2018〕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安全保障水平,严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76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现将《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扎实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等专项工程,有序开展公路隧道风险防控、桥梁防碰撞等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公路行车安全条件。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内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公路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76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分析全省公路运行存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摸清公路安全风险底数,建立安全风险基础台账,科学分析评估,制定分级分类处治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风险处治。对照现行规范标准,全省公路存在的影响安全运行的主要问题得到全面处治,公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公路安全通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指导、部署、协调专项行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突出问题,省厅成立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陆永泉(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丁 峰(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凌耀初(厅综合计划处处长)
谭瑞兵(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宋国森(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史国刚(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董志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重点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要在2015年全国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基础上,立即组织力量,对所辖公路(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高速公路,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国省道公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公路桥梁防护设施、连续长陡下坡路段等风险隐患排查和处治。
四、实施步骤
(一)风险排查阶段(即日起-12月20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根据辖区管理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建立基础台账。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桥梁防护设施。以跨越公路、铁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通航河流、通客运班线、旅游公路等路线上的公路桥梁,以及发生过车辆坠桥事故的桥梁为重点排查对象。对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以下简称《安全规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全面排查公路桥梁路侧和中央分隔栏护栏、隔离设施、防落网等设置情况。重点掌握公路桥梁护栏的设置位置(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撞等级、结构型式、修建年度,以及与防护设施设置需求相关的信息(所在路段设计速度,是否上跨公路、铁路或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否发生过坠桥事故等)。对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填报附件1。
2.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以大货车或“两客一危”车辆比例高、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路段以及连续长陡下坡连接收费站、检查站、长大隧道、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出口、平面交叉、村镇等人口密集区路段为重点排查对象。对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以下简称《路线规范》)、《安全规范》和《技术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排查长陡下坡路段连续坡长、平均纵坡、最大纵坡等线形指标、数量、位置、沿线设施和交通特性情况。对连续长陡下坡、连接设施、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填报附件2。
请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析评估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5月30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组织对排查出的风险逐个进行分析评估,逐个制订处治方案,统一建立处治台账。要结合桥梁结构、路线指标、交通工程设施设置、交通运行情况和交通事故特点等,参照《技术指南》《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有关方法,从线形指标、交通工程设施、车辆组成、交通流特征、路域环境、气候条件、路况水平、运营管理等方面辨识存在的主要运行安全风险类型和致因,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制订处治措施,按照轻重缓急提出处治时间,估算资金需求。
1.公路桥梁防护设施。根据《通用规范》《安全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桥梁实际状况,综合考虑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和防护标准等进行评估,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
2.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坚持“一路一策”,依据排查结果,综合考虑路线指标、交通特征、结构物(隧道、收费站、检查站等)设置情况和地形条件等进行评估。可考虑结合改扩建工程实施改造;地形条件具备的,可在连续长下坡路段中增设避险车道、停车区、降温池等设施;暂不安排工程改造且地形条件受限的,应从加强预告、下坡过程中行车安全提醒和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系统化处治方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重点考虑不熟悉公路环境的驾驶员需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同时,协调公安交管部门采用按货车载重限速、分车道行驶、货车管控等措施加强交通管理。
请各市交通运输局对应附件1、附件2各项目,分别填写附件3、附件4,随同处治方案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各市报送的处治方案进行审查、汇总,统筹安排处治时间,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普通国省道处治方案和台账报送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处治方案和台账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附件3、附件4和处治方案报送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完成后于2019年5月30日前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络平台和书面方式报送部公路局。
(三)分类处治阶段(2019年6月1日起)
在交通运输部和省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按照处治方案和台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风险分类处治,逐项销号。每个风险处治项目要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制订详细的处治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做到科学处治。相关项目可统筹结合公路改扩建、大中修(专项)工程、收费站迁址、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工作一并实施。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负责指导、督促高速公路风险处治工作,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普通国省道风险处治工作。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系统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提炼经验、查漏补缺、持续提升,研究建立全省公路安全保障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打赢“平安交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技术支持。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和处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专业工程,需要多个专业综合、多部门协作完成。为保证工作实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撑。各市交通运输局也要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深入现场协助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逐个制订专项处治方案,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将公路安全风险处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结合公路改扩建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大中修(专项)工程等,分门别类实施处治。对于重大安全风险要优先列入2019年度处治计划,尽快完成风险处治。
(四)立查立处,从快从实从细处治。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特别薄弱部位要坚持边排查、边分析、边整治的要求,在确定系统性处治方案前应立即采取限载限速、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性防护设施等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快、实、细”的要求,确保相关工作尽快全面开展,确保相关处治措施尽快落实并取得实效。
(五)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各市交通运输局要参照专项行动方案,同时间、同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和处治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目标任务,我省还有部分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风险路段亟待处治,各市交通运输局和厅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实施力度,细化实施任务,确实落实责任,全力打好“十三五”收官之战,确保国务院交办任务顺利完成。
(六)强化督促落实。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要注重加强专项行动工作进度督促落实和工作效果评估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各单位要确定工作联络员,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前,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季度推进表》(见附件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联系人:曹廷,联系电话:025-84211939,电子邮箱:caot@jsgl.cn。
附件:1.桥梁防护设施排查情况统计表
2.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情况统计表
3.桥梁防护设施评估情况表
4.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评估情况表
5.工作任务季度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