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9-00546 | 分 类 | 运输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9-01-30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运〔2019〕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部门),厅属各相关单位: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方案(2019—2020年)》已经第16次厅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30日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方案(2019—2020年)
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要求,我省提出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的行动目标,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提升运输服务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是打造“交通强省”的必经之路。为加快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支撑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总要求,聚焦交通强省建设,以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目标,坚守“安全生产、行业稳定和生态环保”三个底线,重点围绕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和提升城乡居民出行品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切实优化运输组织方式,通过2年“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推进工作,有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更好地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6大目标)
针对我省运输方式之间、区域之间以及新旧业态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针对我省高品质多样化运输服务供给、运输市场主体活力、安全低碳发展等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开展运输服务提升年工作,大力实施6项工程22类措施77个具体任务,加快缓解运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实现出行更加方便快捷、货运更加集约高效、服务更加安全可靠、市场更加公平规范、治理更加科学高效、放管服更加便民利企六大目标。
(一)公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便捷化、一体化客运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公交优先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城市客运服务品质和吸引力有效增强,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同城化客运体系加速构建,旅客联程联运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平均达26%,所有设区市实现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手机移动支付,镇村公交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机场客运年吞吐能力达7000万人次,建设35个综合客运枢纽。
(二)货运物流更加集约高效
运输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货运物流成本逐渐降低。“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大幅度增加,与2017年相比,全省铁路货运量增长1945万吨,多式联运货运量、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30%以上。多式联运、无车承运等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深入推广,相关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水运企业加快重组,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到50万TEU。货运车辆标准化、清洁化加快推进,淘汰国三排放及以下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3万辆。
(三)运输服务更加安全可靠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与运输服务深度融合,运输服务安全性、可靠性全面提升。围绕“平安交通”建设要求,“两客一危”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实现全覆盖,实现公交车配备驾驶区域隔离设施,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两客一危”驾驶员职业化试点培训,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管控率达95%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20年比2017年下降15%以上。水上交通、港口领域事故继续保持低水平。
(四)运输市场更加公平规范
针对提升运输服务的市场监督检查更加严格规范,“客运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运超限治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客货运输违章率不断下降,运输市场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逐步健全。
(五)治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
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信用和信息化监管力度有效增强。“信用交通省”建设有效推进,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逐步健全,研究制定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形成。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作用日益显现,道路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等运输监测分析广泛开展,对行业决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六)“放管服”改革更加便民利企
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取消和下放向更深、更细领域拓展。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许可事项不再保留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等10个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告知承诺等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下放省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逐步实现省级道路客运“零审批”。全面落实汽车维修企业备案制,实现普货车辆省内网上年审和全国异地审验。
三、重点任务和举措(6项工程、22类措施、77个具体任务)
(一)实施客运服务转型升级工程
1、完善客运站点联程联运功能。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布局建设,优化资金补助前期审查程序和投资计划编制工作。重点支持以铁路客运站、机场为依托,集铁路客运、公路客运、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等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场站项目建设,强化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联运功能,到2020年,建设35个以上综合客运枢纽。○1(厅运管局、综计处、规划中心)提升城市候机楼服务功能,加快实现票务服务一体化、行李服务便利化、安检一体化,推进“空巴通”联程联运。○2(厅航空处、运管局)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线路走向、设置途中配载点,试点在客源密集区域设立便民服务上下客站点。○3(厅运管局)
2、增强国际客运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国际旅客运输能力,以广覆盖、高效率的国际客运服务进一步巩固江苏与东南亚经贸关系,加强与中亚、西亚和非洲等国家更广泛经贸合作,适应江苏快速增长的国际客运需求。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新开和加密至全球主要枢纽机场的国际远程客运航线,巩固完善亚洲国际中短程航线。到2020年,开通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95条。○4(厅航空处)
3、加快构建同城化客运体系。整合区域城际城乡客运资源,推动构建城市群间互联互通的同城化客运体系。○5(厅运管局、综计处、科技处)加快推动长三角、宁镇扬、淮海城市群等区域毗邻地区班线公交化和公交延伸改造。○6(相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推动定制客运线路跨省运营,加快建成涵盖商务、校园、景区、医院的定制客运服务体系。○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
4、推进“运游融合”发展。研究出台运输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意见。○8(厅运管局、综计处)以建设全国旅游集散中心联盟为契机,积极推动景区旅游直通车停靠站点建设,加快开辟景区直通车、环城观光巴士、乡村旅游巴士等旅游线路。○9(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支持全国旅游集散中心联盟、中道旅游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扩大“好行网”品牌影响力。○10(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优化包车运力结构,研究建立高峰时期临时包车调用机制,统筹提高旅游客运车辆利用效率。○11(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推进“水韵江苏”旅游交通发展,支持发展水上旅游,鼓励发展旅游客运码头、游艇停靠点,有序发展内河游轮、沿海游轮、国际邮轮旅游航线等。○12(厅综计处、运管局、港航中心)
(二)实施运输结构优化工程
5、落实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推进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及集装箱多式联运为主攻方向,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和水路运输量,实施货运铁路扩能、水路运输升级、公路货运治理等七大行动。到2020年,全省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增加,港口铁路和水路集疏运量、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内河集装箱运输量大幅增长,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打造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样板。○13(按照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职责分解)
6、提升物流枢纽服务功能。打造淮安航空物流、徐州铁路物流、连云港海港物流互为犄角的“物流金三角”。○14(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综计处、航空处、港航中心指导)推进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和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场站建设。到2020年,全省形成20个以上基于铁路或空港的大型多式联运枢纽。发挥多式联运枢纽在促进物流资源集聚、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大集散、大中转的功能,带动区域农业、制造、商贸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形成各种要素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的枢纽经济,不断提升枢纽的综合竞争优势和规模经济效应。○15(厅运管局、综计处、航空处、港航中心)
7、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完善江苏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推进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落实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16(厅运管局、综计处)2019年底,连云港、南京、苏州、徐州中欧(亚)班列同比增长20%以上,全省开行班列数突破1500列。○17(相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综计处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级国际货运班列公司组建和加大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研究等工作。○18(厅运管局、财务处、铁路办投发处)更好地发挥连云港作为陆海联运结点的作用,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19(厅综计处、港航中心、运管局)推动我省中欧班列线路整合优化,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品牌线路。○20(厅运管局、综计处、港航中心、铁路办投发处)
8、加快多式联运示范建设。推动以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为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发展,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多式联运体系。与2017年相比,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30%以上。○21(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港航中心指导)连云港“江苏新亚欧大陆桥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15个部省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多式联运线路、枢纽场站、组织模式和信息系统。○22(各相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综计处、科技处、港航中心、铁路办投发处指导)加快培育3-4个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23(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综计处、科技处、港航中心指导)鼓励和支持多式联运企业依托示范工程开展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加大多式联运示范成果的推广使用。○24(厅运管局、综计处、港航中心)
(三)实施城乡出行服务满意工程
9、推进公交优先示范深入。推进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重点针对早晚高峰时段部分区域车内拥挤、车速慢、候车时间长等问题,落实各项创建举措,有针对性地推进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基础设施、智能化监测平台等新一轮建设。○25(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综计处、科技处指导)加大线网优化力度,2019年到2020年,全省组织新一轮公交线网优化,重点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轨道交通的运营,全省新辟、优化公交线路300条以上,有效提升运行效率和便捷程度。○26(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开展“文明在车厢”活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和谐文明运营服务水平。○27(厅政研室、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推广交通一卡通移动支付应用,2019年实现所有设区市公交、地铁手机NFC支付,到2020年实现所有设区市公交、地铁二维码支付,更好地服务全省居民公共交通便捷出行。○28(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科技处指导)
10、促进出租客运转型合规提速。研究制修订新一轮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文件,持续推进行业改革。○29(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落实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巡游车“+互联网”发展,扩大“巡约一体”服务覆盖面。○30(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加快网约车平台、车辆、人员合规,到2020年,实现各设区市平台公司服务机构全覆盖。○31(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加强运力规模判断和预警发布,结合实际合理调整网约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防止片面追求高档化,设置过高准入条件。○32(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围绕服务质量提升,出台并落实相关信用监管举措和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全力通过合规提速,有效实现出租客运服务水平提升。○33(厅运管局、政研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11、实施镇村公交提质攻坚行动。围绕“到2020年镇村公交100%全覆盖”和“提高镇村公交运营效率”目标,出台实施镇村公交发展指导意见。○34(厅运管局、公路中心)推进实施镇村公交攻坚行动,重点从线网优化、主体资源整合、服务规范落实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举措。○35(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公路中心指导)加强镇村公交开通困难地区研究指导,推广成功模式和经验。2019年新增8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开通率超过90%。落实镇村公交挂钩督导和季度工作通报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运营监管,全力扩大镇村公交覆盖面的同时,有效提升镇村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和吸引力。○36(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
12、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突破。贯彻落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公交化发展理念从城市拓展到城乡交通领域,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基础上,响应城乡居民更加美好出行需求,试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2019年,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城乡公交线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经营主体运营管理,努力探索全域公交发展模式,为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力量。○3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公路中心指导)
(四)实施货运物流服务降本提质增效工程
13、助推水运做大做强。贯彻内河集装箱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内河集装箱运输示范航线,大力提高内河集装箱运量,与2017年相比,到2019年全省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到39.7万TEU,2020年达到50万TEU,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30%以上,培育形成1-2家龙头型内河集装箱航运企业。○38(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港航中心、综计处指导)加快沿江港口集装箱及大宗散货一体化经营,加密近洋集装箱航线航班。○39(厅港航中心)提升江海直达运输服务能力,探索江海中转联运、江河转运的发展,提高水水中转比率,研究苏北港口至连云港港河海直达运输。○40(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港航中心、运管局、综计处、省综合交通执法局指导)推进水运企业自有船舶运力达标,鼓励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改变我省水路运输企业小、散、弱的现状,提升水路运输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运输服务质量。○41(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
14、深入开展道路货运治理。贯彻国家部省促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我省货运健康发展。○42(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安全处指导)深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2020年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43(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全省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到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44(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运管局)持续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运输问题反弹。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监管,合理设置过渡期,加快不合规车辆更新淘汰。○45(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运管局指导)鼓励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发展,大幅提升货运车辆清洁化、专业化水平。○46(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
15、提升城乡物流服务质量。加快城市配送发展,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组织链条。○4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公路中心、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开展省级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底各设区市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全省力争新增2个以上全国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项目,2020年完成4个以上省级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苏州全面完成全国示范工程创建任务。○48(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公路中心、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运营好的要求,补齐农村物流的短板。加快推进农村县乡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2020年实现三级网络节点基本覆盖。加强与邮政、商贸、供销等部门的合作,打造依托农村电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2020年累计创建农村物流示范县10个以上。加快统筹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49(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公路中心指导)
(五)实施运输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程
16、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等10个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举措。推动下放省际客运经营许可,赋予道路客运企业更大自主权,激发道路运输市场活力。○50(厅政研室、运管局)贯彻落实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货车辆相关许可、汽车维修企业由许可制向备案制转变等政策,巩固检验检测“三检合一”成果,2019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普通货运车辆省内网上年审,2019年10月底前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审验。○51(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政研室)打造维修便民服务一张网,全省一二类维修企业全部纳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52(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15个以上功能实用、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司机之家”。○53(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公路中心)规范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公开货运驾驶员考试题库,试点开展从业人员信息服务工作,实现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到期换证、继续教育等信息自动推送。启动取消发放从业人员实体证工作研究,压缩从业人员管理成本。○54(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17、加快培育发展运输服务平台。鼓励新型运输服务平台整合业内资源,拓展服务渠道,有效助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加强跟踪调研,支持运满满、巴士管家、交通一卡通、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第三方监测”等平台发展。○55(厅运管局、科技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继续支持“互联网+”运输服务新业态,推进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等交通物流信息专业经营平台,不断降低空驶率和车辆等货时间,2020年货车司机有效找货时间缩短至8小时以内,中长途货车空驶率下降到35%以内。○56(厅运管局、科技处)大力支持无车承运人发展,培育5家以上全国知名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鼓励无车承运人平台和龙头骨干企业整合中小货运业户,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并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型。○5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指导)支持省港口集团江海联运一体化全程物流供应链、港口智慧物流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交互共享。○58(厅港航中心、科技处)研究推动建立水上综合监管服务平台。○59(厅运管局、信息中心)
(六)实施运输服务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8、信用管理做深做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健全运输领域信用管理体系,修订《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优化“运政在线”信用管理系统,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失信行为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加强对出租汽车等行业信用管理,率先探索网约车等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做好红黑名单公示、复核认定等工作。深化信用结果应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促进经营者、从业人员自律和社会共治。○60(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法规处、政研室)
19、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打造全省运输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在江苏运政在线等系统基础上,建立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统计分析、运行监测一体化的全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客货运输量、经营业户、营运车辆等指标的监测体系,深入研究运输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关系,及时监测江苏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61(厅运管局、综计处、信息中心)融合城际客运联网售票、无车承运、交通一卡通、从业人员培训、汽车维修电子档案、铁水联运等平台数据,培育运输服务大数据经营主体,为运输行业和社会提供运输数据服务。○62(厅运管局、科技处、信息中心)加强节假日全省旅客运输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开展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63(厅综计处、运管局、政研室)
20、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完善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模式。○64(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运管局指导)提高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水平,依法查处各类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群众反响大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65(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畅通运输市场服务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投诉举报查处机制,确保投诉反映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66(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办公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持续加大对组织非法营运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执法处罚力度,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驾驶员背景核查。○6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
21、重点领域安全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持续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68(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安全处指导)推进“两客一危”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安装应用。○69(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运管局指导)加快配备公交车驾驶区域隔离设施。○70(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加大春运、黄金周等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监管、反恐防范和应急值守力度,做好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71(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安全处、运管局指导)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落实相关行业监管要求。○72(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运管局、安全处指导)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两客一危”驾驶员职业化培训试点,在全省营运驾驶员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73(厅运管局)建设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平台,实现部、省数据联网共享。○74(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做好出租汽车、道路货运行业稳定情况评估和预警工作。○75(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指导)
22、推进改革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各项职能划转有序承接,运输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76(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厅政治处指导)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通过开展新一轮执法轮训、竞赛等方式,规范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改进执法队伍作风。○77(厅法规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四、实施步骤
本次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方案自2019年2月1日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全面推进、综合评估的方式组织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夯实基础(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31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安排,开展宣传动员。各地细化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3月底前报省厅运管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分步推进(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落实2019年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目标,各项工作初见成效,有效促进我省运输服务水平提升。
第三阶段,深度推进,重点突破(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重点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全省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分析提高(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新一轮运输服务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运输服务全面提升作为当前迫切的任务。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含牵头指导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化省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增强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动,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动员部署,要让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熟知“提升年”内容,主动自觉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现有各项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客货运场站建设投资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补助政策效益,提高补助资金绩效。认真贯彻落实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优惠等降低物流成本有关政策,落实内河集装箱示范航线支持政策。要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在运输结构调整、中欧班列、城际客运转型升级、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老旧车辆淘汰、城乡物流配送、互联网+货运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强化工作对接
《江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对道路水路运输服务都提出了专项要求,在制定落实行动方案时,要统筹好与各行动计划及方案的对接,统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执行最严格的要求和目标,确保各项行动计划和方案落到实处,并形成合力。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落实方案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定期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跟踪,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厅运管局,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各地及各牵头部门要将运输服务全面提升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加强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务求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