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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对浙DG31066货车执行处罚的案例
发布日期:2019-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1171830分,驾驶员贾驾驶绍兴市途安贸易有限公司的浙DG31066货车行驶至S258桃源收费站,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被吴江区交警大队引导至吴江桃源超限检测点接受称重检测。经第一次称重后该车为2轴,车货总重19.04吨,超限3.44吨,该车在交通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卸驳载,共卸驳载4.14吨。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进行处罚和记分,共处罚金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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