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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交通系统组织宣贯国办发〔2019〕35号文精神
发布日期:2019-08-06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以后,南通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了多层次的学习宣贯活动。

       7月25日,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视频会。7月30日,组织人员参加了南通市信用办组织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暨信用修复工作培训会。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方面,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交通行业全面加强信用管理经验做法。三是抓好政策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向交通行业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经营人充分理解并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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