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554 | 分 类 | 计划/方案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规定,经研究,现将厅2020年以厅名义作出并向社会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由厅组织起草并需报上级机关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明确如下,请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一、2020年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
1.《江苏省港口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
2.《江苏省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江苏交通运输实施方案》
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
1.制定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决定在全省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