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2-00537 | 分 类 | 年度计划及总结 其他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2-01-01 |
标 题 | 2012年全省港口重点工作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港口 重点工作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一)加快港口重点工程建设,优化提升港口能力结构
围绕“十二五”港口强省的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优港口”的结构调整思路,进一步加快港口重点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省港口的能力结构。
全力推进大型深水航道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连云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连云港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力争建成连云港旗台作业区防波堤工程、赣榆港区东防波堤工程和5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盐城港滨海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积极配合指挥部加快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整治工程。
稳步推进沿海沿江港口能力建设。以5-10万吨级公用码头为主体,加快大型化、专业化、规模化港区建设。开工建设徐圩港区一期10万吨级码头工程、赣榆港区一期5万吨级码头工程、盐城港滨海港区一期10万吨级煤炭码头工程。力争建成连云港旗台作业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盐城港大丰港区5万吨级通用码头、太仓港5万吨级件杂货码头、南京港西坝港区三期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2012年沿江沿海计划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0个,其中沿海6个,沿江14个。
加快推进内河新港区建设。坚持等级标准化、布置集中化、作业机械化建设方针,重点推进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一期、连云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淮安新港二期、无锡港胡埭作业区、常州溧城作业区、镇江陵口作业区等规模化新港区建设,2012年计划建成500吨级以上泊位57个,其中千吨级以上泊位16个。
全面推进老码头加固改造。确保在2012年6月前完成加固老码头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所有码头加固改造项目必须在年内开工。
(二)着力推进港口物流发展,拓展港口服务功能
把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和加强港口物流信息化建设,作为拓展港口功能,转变港口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着力予以推进。今年要在港口物流规划、物流枢纽建设、重点货种物流体系和物流信息化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完成《全省港口物流发展规划》的编制。通过《规划》明确全省港口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全省港口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依托,以物流枢纽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为支撑的港口物流体系。各地要针对辖区港口物流发展的特点,组织制定本辖区的港口物流发展实施意见,提出港口物流发展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组织研究制定促进物流发展的政策意见,创造扶持港口物流发展的有利条件。
加快港口物流枢纽建设。对《江苏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连云港港、南京港和太仓港三大综合性物流枢纽,要加大建设力度。连云港要以深入推进铁水联运示范项目为重点,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在铁水联运基础设施建设、集装箱班列开行、运营模式、运价体系、标准化建设、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南京港要以落实省市共建协议为重点,打造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抓紧编制完成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快龙潭、西坝、七坝和滨江等港口物流节点建设。太仓港要以优化运输组织为重点,打造沿江集装箱航运物流枢纽。进一步加密台湾、日本、韩国等近洋航线航班,加快推进长江及内河“驳运快线”建设,开展进出港集卡双重甩挂运输试点。
构建重点货种的物流体系。各地要根据本港口自身特点,加快推进集装箱、煤炭、铁矿石、原油、钢材等重点货种的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港口企业要加强与物流企业、航运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港口保税物流功能,采取优化物流组织方式、拓展增值服务、构建重点货种交易中心等方式方法,发展专业化、有特色的港口物流。
加快推进港口物流信息化建设。“江苏省省级铁水联运信息平台”要在实现港口与铁路之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海关、国检、海事等口岸单位的数据交换,为各港口EDI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服务。连云港、南京、太仓、徐州四个试点港口的铁水联运EDI系统要加快建设进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各地要重视港口物流信息化建设,制定建设计划,加大推进力度。
(三)开展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工作,促进内河港口规范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充分认识加强内河港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全省内河港口管理工作推进会议”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工作,全面夯实内河港口管理基础。
加强内河港口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级港口管理机构,在现有机构队伍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落实相关职能。要建立健全县级港口管理机构,各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汇报,解决机构和人员问题,确保内河港口管理职能落实到位。
完成规划编制,强化岸线管理。进一步加快内河港口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力争2012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全省各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批复工作;加快推进主要公用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强港航规划协调对接,结合航道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一批与干线航道网相匹配的规模化内河新港区,集约利用岸线,保障航道畅通;依据规划加强内河港口岸线的管理,建立督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岸线资源的合理高效使用。
建立内河港口管理制度。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河港口的调查摸底,建立内河港口管理的数据资料库。要着重从规划、建设、经营、安全、执法、行政许可和规费征收等方面加强制度的建设,建立起一系列内河港口管理的工作制度,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程序、有内容、有要求。
认真落实省厅港口局与省地方海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内河港口建设和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强化《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程序管理,遏制新开工项目发生违规行为。加强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的单位资质许可、人员资质许可和作业申报审批,进一步规范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
开展内河港口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大危险源安全和内河港口经营秩序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港口行政执法的力度,重点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对内河“三无”小码头和临时装卸点的拆除、搬迁和整合力度,促进内河港口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四)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能
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能。
实施锚地资源整合。开展长江港口锚地规划的调整工作,上半年编制完成《江苏省沿江港口锚地总体规划》(修编)报告,指导锚地科学建设,统筹利用。以规划为基础,着手研究制定沿江港口锚地公用集中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锚地建设、维护、使用、运营调度等一体化管理的具体意见,大力推进锚地使用公用化管理,最大程度的发挥长江锚地资源的利用效能。
加强港口岸线资源整合。今年交通运输部将出台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我们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和发展实际,制定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坚持港口岸线优先用于专业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加强对零星小码头占用优良岸线资源的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港口岸线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推进港口功能整合。要统筹各港区功能定位和合理分工,加快老港区功能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公用港区,控制货主自备码头和船厂舾装码头的建设规模,鼓励和规范货主码头公用化,进一步增强港口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要鼓励优势港口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形式实施企业间的资源整合,鼓励港口企业与石化、冶金、电力、航运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五)突出抓好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确保港口规费应征不漏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握来之不易的政策机遇,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综[2011]43号),积极推进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并维护港口经营市场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港口发展环境。
加强货物港务费征收工作。各级港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货物港务费征收的管理机构和制度,确保机构到位、制度到位和人员到位,保障征收工作的稳定、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强政策学习,吃透吃实相关文件精神,对货物港务费的缴费义务人加强政策解读,使其充分理解征收货物港务费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保证货物港务费征收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和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定期组织管理部门、征收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不断提高征管水平。
加快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和征收系统建设。要建立健全征管制度,根据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货物港务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综[2011]100号),研究制定货物港务费票据管理、代征管理、联网征收管理、征收统计报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开发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系统,要在今年二季度完成对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安装使用等工作。
做好货物港务费的使用管理。全省货物港务费的使用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及支持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港口事业发展性专项等方面。省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使用货物港务费预算编制的有关细则,明确细化货物港务费使用范围、补助标准、预算编制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计划项目前期工作要求等。各地要认真做好货物港务费使用的预算编制、计划申请等各项工作,加强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前研究制定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事业发展专项支出计划。各市、县按照所收货物港务费金额的70%编制预算并上报省厅港口局审核,省厅港口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向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以指标形式下达。
加强货物港务费征收稽查工作,严肃征收纪律。征收稽查工作是征管机构的法定职责,是征管机构一项重要的日常业务工作,也是确保正确贯彻落实征收政策,防止规费流失,提高征管水平的必要手段。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货物港务费的征收稽查工作,严禁截留、挪用、滞缴。要主动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省厅港口局将组织开展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的专项检查。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征收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突出抓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确保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为重点,根据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职责,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汇报,争取尽快设立港口安全监管专职机构,按需确定港口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提高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履职能力,确保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危险货物码头和仓储情况的调查摸底,理清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完善交接的条件和手续,按时保质做好交接工作。
全面建立“石油化工码头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积极争取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完成全省45家年危险货物吞吐量50万吨以上石油化工码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安全防范能力,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改进港口装卸、储存作业条件。
着手建立港口“港口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现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重点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建设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系统,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位置、储存货物品种和数量、罐内的温度和压力、现场情况、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
组织石油化工码头仓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压力管线泄漏、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演习,进一步提升港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完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抗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的能力。 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储罐的检测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以及码头和储罐的压力管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港口储存危险货物安全形势的稳定。
(七)强化港口建设与经营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规划,加强对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维护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许可、后使用,坚决制止“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报小建大”;加大岸线利用的执法巡查力度,打击违法使用岸线行为;依托港口普查数字化应用成果,建立港口岸线资源动态跟踪管理体系,全面掌握港口岸线使用情况,评估岸线使用效益。
规范港口建设市场。加快推进规范港口建设市场管理意见的制定,与厅建设办、质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港口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开工备案、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管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依法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从事港口建设活动,确保新开工项目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进一步加强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遏制低门槛进入,开展港口经营许可管理检查活动,对《港口经营许可证》发放涉及的资料初审、资质审核、变更、报备、监督检查及诚信考核等具体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统一港口经营准入资质门槛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港口经营管理水平。抓紧组织技术检测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加快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力争大幅提高港口经营许可证持证率。加强对船舶供应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无证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人的利益,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
(八)加强作风和队伍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推进会议精神,通过强化作风和队伍建设,大力增强行业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坚持港口管理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急企业所急,想基层所想,改进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为基层办事,坚决克服拖拉扯皮的作风,强化行政问责,实行限时办结等制度,为港口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廉政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严格执行省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权力内控机制,加强对港口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控制。深化港口行政审批、资源占用、市场准入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监管。始终把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监督的重点领域,并着重加强对省补项目的监管,努力实现港口建设项目质量优良、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建立健全各项防控监管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坚决防止损害码头业主利益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加强人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着眼建设现代化港口,大力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依托省厅党校、院校建立港口培训基地,组织港口规划、港口物流、港口危险品管理、港口节能等培训班;开展港口专业技能“工作室”创建活动,推进港口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港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省厅的统一要求,开展港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的换发,完成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着装工作。继续加快推进港口所在地市、县建立执法支队和大队,研究制定港口执法基地等支持保障系统的建设规划,提高港口执法装备水平,增强港口执法能力。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港口强省主题,重点在沿海开发、港口转型升级、港口物流与信息化建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宣传。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喜迎“十八大”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广播、网络、电视、报刊等社会新闻资源服务港口发展,让社会了解港口、关注港口、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扩大江苏港口的对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