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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航务处关于给予“鲁济宁货5822”扣除诚信积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字号:[ ]

618日,上水船舶鲁济宁货5822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发现该船舶利用虚假证件办理船舶过闸业务(未如实提供张福河过闸证明)。经工作人员核实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为有力打击船舶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过闸环境,根据《苏北运河船舶过闸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项第十二款“船舶其他违反航道法律法规的,给予人工减分10-50分”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鲁济宁货5822扣除诚信积分二十分处理。

以上处理情况特作公示,希望广大过闸船员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苏北航务管理处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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