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法院对浙FN0182货车执行处罚的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2019年05月19日08时42分,桐乡市钟强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辆浙FN0182货车行驶至S258桃源收费站时,经过超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超限,根据采集信息显示,该车3轴,车货总重46吨,已超限19吨。经过调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罚款9500元,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寄发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经过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法律规定于2020年03月1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作出执行裁定,并于2020年06月03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