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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诚信春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要求,推进我市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年“诚信春运”活动,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失信突出问题治理,实现以信用促规范、以信用促服务、以信用促文明,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提升春运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128日至38日。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营造诚信春运氛围

1.依托高铁枢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客货集散中心、疫情防控卡口、办公区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诚信春运”主题宣传。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优质服务、文明行为、疫情防控等守信典范,营造“诚信春运”良好氛围。

2.引导旅客文明出行,弘扬好风气,传播正能量,温暖春运路。鼓励民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网站信箱留言等方式,主动监督、举报身边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诚信、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信用环境。

(二)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1.严格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目录(2020年版)》和新信用办法记分标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对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经营主体、出租车及客运汽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诚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三)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1. 聚焦春运特殊时段,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针对交通运输企业违法运营、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承运人“宰客甩客”等违规失信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2.对春运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活动通知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加强“诚信春运”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春运信用记录并开展失信治理,确保工作任务高效、高质完成,推动春运信用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围绕当前形势,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围绕今年春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春运交通志愿服务、春运交通法治宣传等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抓好春运信用建设和宣传,为构建平安和谐春运提供信用支撑。

(三)注重活动实效,认真梳理总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出成效。要认真总结“诚信春运”活动特色亮点,形成书面总结(附活动图片、视频、媒体宣传稿等)于2021315日前报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指导处(政策研究室)。

 

附件:诚信春运宣传标语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122


附件

 

诚信春运宣传标语

 

一、诚信春运,平安到家。

二、诚信经营,万事兴旺。

三、践行诚信,铸就文明。

四、春运文明风,尽在诚信中。

五、诚信春运、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六、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共建诚信春运好秩序。

七、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八、加强诚信建设,打造“信用盐城”。

九、加强信用建设,争当诚信市民。

十、诚信你我他,信誉靠大家。

十一、强化诚信理念,提升文明水平。

十二、守信者荣、失信者耻、失信受惩罚。

十三、诚信与文明牵手,社会和法治同步。

十四、无诚不足以立信,无信不足以立身。

十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公民守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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