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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信息化设备助力“非现执法” 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查处多起出租车“首例”违法案件
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7月全市出租汽车开始全面换装新一代车载信息化设备,该套设备可对车辆营运行为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又兼顾实时定位、数据分析、聚集报警等多项功能。在去年疫情防控工作中,也发挥了溯源乘客信息的关键作用。不仅如此,该套系统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简化取证流程,提升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充分利用该套系统成功查处多起疑难案件,填补了多项出租车执法空白,严厉震慑了行业内的违法经营者。

 

“首例”出租车驾驶员无故爽约

出租车驾驶员不履行电召或者网络预约服务一直存在取证难的痛点。执法过程中,驾驶员会提出多种理由来给自己无故“爽约”开脱,事后执法人员往往无从考证其真伪性。如今借助车载信息化设备,通过查看车载监控,执法人员可准确判断驾驶员无故“爽约”的违章事实。从而依据相关法律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首例”出租车驾驶员诱导乘客绕路

在调查绕路案件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驾驶员为逃避处罚,故意提供不对称信息,诱导乘客主动选择不合理路线。当乘客质疑高额车费时,驾驶员又以乘客“自主选择”为由推卸责任。安装车载信息化设备后,执法人员根据视音频录像可以认定驾驶员未尽到如实告知乘客的义务,主观上存在故意绕路的行为,从而对其进行处罚。

 

“首例”通过模糊查询确定违章车辆车牌号

车辆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及工号、乘车的起讫点等都是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一旦缺失或者有误,会给调查取证带来巨大困难。目前借助车载信息化设备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执法人员在一起投诉人无法提供正确车号的情况下,成功利用车辆起点模糊查询功能锁定违章车辆。

 

“首例”非现场查处异地经营

出租汽车异地经营案件需要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及乘客现场取证、固定证据。但出租车有其流动性的特点,查处时又涉及跨区域联合执法,所以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很难抓“现行”。但借助车载信息化设备可对车辆全程监控,设置电子围栏。一旦发生投诉或预警,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可对嫌疑车辆查询其营运轨迹及视音频资料。足不出户即可固定违章证据,大大提高执法效率。

下一步,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将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好车载信息化设备,督促出租车从业者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好整个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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