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1-00042 | 分 类 | 为民办实事项目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1-02-24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办〔202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每年都编排实施一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2021年是我省建设全国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落实全省遵循新发展理念持续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可持续的思路,编排形成了2021年度8件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现印发你们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分解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可感知、可落实、可支撑、可考核”要求,迅速做好分解落实工作,逐个逐项明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完成时限、投资规模、建设主体、责任部门等要素,做到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化落实、节点化推进。每件为民服务实事项目主办部门将具体分解落实情况于2月底前报厅机关党委,其中序时进度要细化安排到季度。
二、务求工作成效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群众获得感、感受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面子工程、脱离实际,坚决防止超标建设、低效浪费,真正把为民服务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确保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确保群众满意达到预期。
三、精心组织实施
省厅将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定期评估通报,对重点事项及时推进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把民生实事任务纳入年度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制定专项方案、配套政策和技术规范,采取示范引导、定期通报、专项督査等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厅新闻办要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有关媒体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年度为民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各有关交通单位(部门)要在做好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基础上,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着力培树交通运输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