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现对2020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初评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0511-80828119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9日
驾培机构信用等级评定(2020年度).xls
市直机动车维修和检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2020年度).xlsx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