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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交通部门联合交警大队对苏MC6919重型自卸货车执行处罚的案例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5月28日9时23分,驾驶员樊某驾驶泰兴市君弘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号牌为苏MC6919的重型自卸货车于356省道189公里处,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靖江市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由靖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卸驳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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