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2-00227 分        类 计划/方案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2-10-14
标        题 江苏省开网约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文        号 苏交审批〔2022〕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开网约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一件事”改革力度,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对市场主体开网约车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线上建立业务受理功能模块,实现各事项高效“并联审批”,线下建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运输服务。对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运输服务的市场主体(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网约车”受理模块,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线下办理,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开设“一件事”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工作进度。依据实施方案明确的办理标准,在有关地区开展“一件事”改革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各部门完成本部门业务系统和对接接口开发工作,为开展应用试点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10月底前,推动开网约车“一件事”在试点地区上线运行。11月底前,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年底前实现开网约车“一件事”全省通办。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按照市场主体申请开网约车“一件事”具体需求,分别梳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等2个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实施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清单等内容,并整合为“一件事”服务指南(附件1),一套申请表格(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市场主体开网约车“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3),强化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对开网约车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指导推进试点。支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按照本方案,结合地区工作实际,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大业务协调力度,强化数据共享利用,开发开网约车“一件事”线上办理功能模块,建立开网约车“一件事”线下工作专窗,按照“既实现便民利企高效审批服务,又不额外增加基层工作量”要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操作性的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全省推广奠定基础。

(四)开发受理功能模块。在工作试点基础上,充分依托省政务中台应用支撑能力,开发开网约车“一件事”受理功能模块,横向打通涉及的省级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纵向对接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模块服务接口,为对接地方审批业务系统提供技术支撑。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实现线上、线下收件、后台自动流转、并联审批、进度查询等功能,以更优化的业务流程、更畅通的数据共享、更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改造部门业务系统。省、市相关部门根据开网约车“一件事”受理功能模块的建设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 “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系统数据通道,实现办件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实时反馈功能,为开网约车“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政务办等单位业务和技术部门共同参与的开网约车“一件事”专班,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试点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创新做法,为全省全面推开开网约车“一件事”探索路径。

(二)细化工作分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政务办牵头推进开网约车“一件事”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技术规范的制定以及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改造;省公安厅负责提供身份证信息、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和相关数据字段推送至省大数据中心公共数据平台,并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核查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无吸毒记录,有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无记满12分记录等背景信息,并反馈“背景核查结果”;省政务办负责推进省数字政府中台建设,将核查结果接入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按需调用,支持做好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各部门要对所涉及业务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运营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一件事”改革,做好开网约车“一件事”服务推广工作。在运营过程中,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开网约车“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开网约车“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1:市场主体开网约车“一件事”服务指南.docx

附件2:市场主体开网约车“一件事”申请表.docx       

附件3:市场主体开网约车“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