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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昆山市人民法院对曹*洋强制执行的案例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当事人曹*洋因未取得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运输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贰万元,被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经营并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由于曹*洋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交通运输部门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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