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4-00085 分        类 计划/方案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4-06-28
标        题 江苏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全面实施城市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港口设备提档升级、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五大行动,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力争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新能源城市公交、出租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5%;船舶运力结构有效改善,力争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15艘以上;港口设备安全智能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数字化转型,分别完成公路路网、航道数字化转型升级1000公里以上。

二、城市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行动

加大城市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设区市加快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2024年,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3504辆,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3696个;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9000辆以上,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1.2万个。(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三、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行动

加快淘汰更新柴油货车,2024年,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约7000辆;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IV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等场景应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

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建立全省老旧内河运输船舶清单,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强制报废规定,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不再受理法定检验。支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开通船舶检验绿色通道,优先提供高效的审图和检验服务;推进纯电池动力在内河船舶试点应用,引导建造、改造内河电动船舶及配套补能设施,实施电动集装箱船舶优先靠离泊、优先过闸等激励措施。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力争形成运力规模在200万载重吨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战略船队。加快推进老旧执法艇或海巡艇更新改造,提升一线执法质效和维护水上交通执法良好形象。2024年,力争拆解更新船舶2400艘左右;到2027年,力争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15艘以上,建造执法艇或海巡艇16艘。(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港口设备提档升级行动

加快淘汰老旧港作机械设备,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应用,推进起重机、水平运输车辆、装船机、卸船机等港作机械设备更新换代,推动实现港口大型设备的绿色化、低碳化、智慧化。加快港口老旧储罐、管线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危险货物港口消防、应急专业化设备更新,提升我省港口本质安全。2024年,改造港口老旧储罐20个;到2027年,改造老旧储罐及附属设施200个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行动

做好国家交通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在G42沪蓉高速、G15沈海高速、G312等繁忙路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感知、传输、计算、管控、发布等设施与主骨架交通基础设施协同融合建设,加强北斗、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推进智慧扩容、智慧站点、智慧服务区、智慧隧道等场景配套设备更新。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数字化转型升级,以苏北运河、苏南运河等为重点,打造航道全要素动态感知网,推动航道、船闸等实现智慧扩容、安全增效。推进全省超限检测站老旧预检系统设备和老旧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功能性能不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备更新。到2027年,分别完成公路路网、航道数字化转型升级1000公里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开展工作协调,及时进行工作调度,推动省市县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做实做细。积极争取国家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支持,重点支持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事项。发挥省级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内河营运船舶、海运船舶及港口码头老旧设备等更新。鼓励市县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新及动力电池更换。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考核情况,省将对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县给予一定的奖补;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予以相应核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各地开展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给予奖补,支持各地加快淘汰相关柴油货车。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宣贯,深化企业和公众对于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计〔2024〕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