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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根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出租汽车重点监管名单管理的通知》(徐交执法发〔2023〕70号)文件部署,现公布2023年度第四期徐州市区出租汽车“重点监管名单”。
再次提醒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举一反三,总结经验,着力落实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运营常态化管理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严格规范所属驾驶员营运行为,全力帮扶“重点监管名单”中车辆驾驶员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市区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率和投诉举报率大幅下降,行业整体形象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要求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车辆驾驶员加强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的学习,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移出名单。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